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也稱中國新建集團公司,承擔國家賦予的屯墾戍邊的職責,是在所轄墾區內,依照國家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法律、法規,自行管理內部的行政、司法事務,在國家實行計劃單列的特殊社會組織,受中央政府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雙重領導。兵團的黨務和稅收事務由自治區分管,在統計方面,兵團的人口和面積一般都計入地方政府的統計中(兵團城市除外),但國民生產總值等則單獨列出,不計入自治區的數據。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是在特殊歷史背景下建立的。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駐新疆人民解放軍部隊為鞏固邊防,加快新疆發展,減輕新疆當地政府和各族人民的經濟負擔,將主要力量投入到生產建設中,開展了大規模的生產建設。到1954年,解放軍駐新疆部隊共建成農場34個,牧場8個,擁有耕地77.2千公頃,收獲的農牧產品解決了駐新疆部隊的后勤供給,而且還興建了一批現代工礦商貿企業,興辦了學校、醫院等一批事業單位。1954年10月,在當時新疆軍區司令員王震的主導下,中國人民解放軍駐疆部隊中的17.5萬名官兵就地集體轉業,組建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首任司令員為陶峙岳。1956年5月起,兵團受國家農墾部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雙重領導。
兵團成立后的主要任務是開墾塔克拉瑪干沙漠、古爾班通古特沙漠邊緣的戈壁荒漠,興修農田、水利、綠化等基礎設施,發展經濟。當時兵團也吸引和征調了大量中國其他省份的青壯年男女來補充兵團人員的知識結構和性別比例。在1960年代中蘇交惡的時候,由于大量邊民逃往蘇聯,因此中國政府又抽調了大批人員進入兵團,以填補邊境地區的防衛空缺和農業生產缺額。到1966年末,兵團的總人口達148萬人。在隨后的文化大革命時期,兵團發展受到了嚴重的沖擊,經濟每況愈下。1975年,兵團經濟已到了崩潰邊緣,最終被下令撤銷建制,所有機構移交地方政府管理。
1981年12月,中央政府決定恢復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到2001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在天山南北的塔克拉瑪干、古爾班通古特兩大沙漠邊緣興修水利、植樹造林、防風固沙,建起了數千公里的綠色屏障,形成了1064千公頃新綠洲,建起了石河子、五家渠等一批新興城鎮;國內生產總值占自治區的13.2%。兵團有14個師(墾區),174個農牧團場,4391個工業、建筑、運輸、商業企業,有健全的科研、教育、文化、衛生、體育、金融、保險等社會事業和司法機構,總人口245.36萬人,在崗職工93.3萬人。2008年末,兵團總人口257.31萬人,從業人員102.40萬人。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管理體系主要有兵團、師、團三級。兵團和師均設第一政治委員、政治委員、司令員或師長三個主要職位。兵團的司令部設在烏魯木齊市。兵團第一政治委員現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書記張春賢兼任。兵團政治委員和司令員則獨立于自治區的黨政軍系統,由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直接任命,兵團現任政治委員和司令員分別是車俊和華士飛。兵團的師大都與自治區的地級行政區一一對應,由相應的地委書記兼任師第一政委。師另設專職的政治委員和師長,行政級別為地廳級。有些師還管理了若干城市,實行“師市”體制。 兵團的團級單位除了普通團外,還有農場、牧場等,一般統稱為“農牧團場”。普通團除了番號外,通常還具有一個稱作鎮的地名,但這些所謂的鎮并不存在政府、人民代表大會等政權機構,僅僅是團場的別稱而已。此外,在兵團總部、各師師部和團場密集的墾區,還設有三級的法院、檢察院等機構。 20世紀末以來,軍團的軍事功能逐漸弱化,其武裝守衛職責已大部分移交給了蘭州軍區下屬的新疆軍區,現有副軍級建制的軍事部和武警指揮部,軍事人員也基本上都是民兵和預備役人員,而且大都分布在邊境地區。
(以上資料來源于兵團網站、《新疆的歷史與發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