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校服執行標準、采購時段及套數、定價機制、收費要求等內容;建立選用采購工作臺賬管理、合同備案及信息通報制度;要用好信息化手段,提升日常監管能力。8.中小學校要嚴格按照區教育行政部門關于校服工作的要求開展工作。在深入論證和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根據大多數家長的意見,決定學校是否選用校服及采用何種模式選購校服,并向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建立以學校和家長委員會為主體,由學生、家長、社會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負責選用、采購工作。加強校服采購公示,實行信息公開,主動接受學生和家長全過程監督。堅持自愿購買原則,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學生、家長購買校服。四、規范采購流程9.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本區實際,確定校服選購模式,完善校服管理有關制度規范,依法制訂校服采購操作規范程序和統一采購合同。參考教育部《中小學生校服選用采購范例》,就選用采購流程、定價機制、收費要求、招標文件、合同范本等作出明確規定。10.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財政部關于促進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等有關要求,加強對校服采購學校的指導監督。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一鍵管理,輕松備案,讓校服管理更高效!黑龍江學校校服備案平臺
校服的采購可通過采取區域統一招標采購、學校集中委托采購、學生自行選購的方式進行。采取區域統一招標方式的,由屬地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實行學校集中招標采購的,須征求家委會意見,并由家委會出具書面委托,明確學校為采購主體,學校招標采購代理機構負責代理校服招標采購工作。具體工作參照**采購相關法律法規實施。采購單位應全程公示校服采購信息,包括向學生和家長公示通過招投標等公開方式選定的校服生產企業、校服質量標準、采購流程、采購價格等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采購單位應將采購各環節的相應材料全部存檔備查。浙江學校校服信息管理平臺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規范校服管理,提升學校形象,打造和諧校園文化!
為規范校服管理,提升校服品質,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相關政策文件,要求加強校服采購的規范化、透明化管理,確保校服質量安全可靠。因此,建設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是響應政策號召、滿足教育發展需求的重要舉措。隨著家庭經濟條件的改善和學生消費觀念的轉變,家長和學生對校服的需求也在不斷提高。他們不僅關注校服的款式、顏色等外觀因素,更注重校服的面料舒適度、環保性能以及采購過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建設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可以為學生和家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校服選購渠道,同時保障他們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
定期開展校服滿意度調查,調查結果應及時反饋給學校和校服企業,并作為是否續簽合同及今后采購評標的依據。推動采購綠色低碳認證標識的校服,積極探索校服以舊換新、以小換大等回收利用機制。有條件的地區可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探索建立校服信息管理服務長效機制。各地要結合實際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以及其他特殊家庭學生等的校服保障力度,采取多種措施減免校服費或無償提供校服。對采取減免或無償提供校服的,可由財政統一買單或納入學生資助體系予以保障。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向中小學生**配發校服,并優先配發給農村地區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公益捐助學?;驅W生校服。校服管理新篇章,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智能化操作,讓校服管理更智能,更貼心!
不得濫用行力,妨礙異地供貨企業進入本地市場,設置特定條件歧視中小企業,限定或變相限定購買特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四、優化選用管理在校服選用采購工作中,堅持“兩個自愿”原則。學校遵循自愿開展原則,進行深入論證,加強信息公開,征詢家長意見,做到公開、透明、規范操作。確定選用校服的學校須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學生和家長遵循自愿購買原則,各地各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學生、家長購買校服。倡導探索學生校服循環使用模式,共同推動綠色發展。校服選用采購堅持“適宜、實用、夠用”原則。學校合理確定校服種類、款式和套(件)數等,堅決化、化傾向。校服征訂應當充分尊重學生及家長的意見,確保選擇過程民主透明。校服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減輕家長經濟負擔。鼓勵有條件的學校積極構建具有學校特色的校服檔案。五、加強采購管理校服采購原則上以每3年為一個時段進行采購,畢業年級不得組織采購校服。使用非財政性資金進行校服采購的,學校在校服采購工作中要征詢家長意見,制定或完善采購操作程序,全程公開采購過程,做到公開透明、規范操作。 45、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品質校服,規范管理,讓校服成為校園文化的獨特風景線,傳遞正能量。廣西學校校服信息管理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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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采購信息公開、“黑名單”及合同備案等制度,加強對校服選購工作的指導監督。不得濫用行力排除、限制公平競爭,不得存在地方保護主義,不得違反市場原則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由學生家長自費購買校服的,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作為采購單位開展校服采購。二、規范校服采購(一)堅持“學生自愿購買”原則。鼓勵并提倡中小學生統一著裝上學。學校應深入論證、集體決策,并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確定是否選用校服。如選用校服,須向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校服征訂前應發放“統一著裝征求意見函”,原則上家長同意統一著裝率需達到80%以上。學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學生購買校服。允許學生按照所在學校校服款式、顏色,自行選購、制作校服。學生有特殊原因不愿購買校服的,可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應予同意。(二)堅持“適用、實用、夠用”原則。學校應充分考慮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家長經濟承受能力,合理確定校服種類、款式、套(件)數,提倡一校一款。校服設計制作應遵循學生成長規律,突出學校辦學特色和地方文化內涵,符合時代精神特征。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確需改變應通過書面方式征得80%以上學生家長同意。 黑龍江學校校服備案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