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底,安徽省轄17個地級市,44個市轄區、5個縣級市、56個縣。
合肥市 轄4個市轄區、3個縣。市人民政府駐蜀山區東流路。
廬陽區 瑤海區 蜀山區 包河區
長豐縣(水湖鎮) 肥東縣(店埠鎮) 肥西縣(上派鎮)
蕪湖市 轄4個市轄區、3個縣。市人民政府駐鏡湖區。
鏡湖區 弋江區 鳩江區 三山區
蕪湖縣(灣沚鎮) 南陵縣(籍山鎮) 繁昌縣(繁陽鎮)
蚌埠市 轄4個市轄區、3個縣。市人民政府駐蚌山區東海大道。
蚌山區 龍子湖區 禹會區 淮上區
懷遠縣(城關鎮) 固鎮縣(城關鎮) 五河縣(城關鎮)
淮南市 轄5個市轄區、1個縣。市人民政府駐田家庵區。
田家庵區 大通區 謝家集區 八公山區 潘集區
鳳臺縣(城關鎮)
馬鞍山市 轄3個市轄區、1個縣。市人民政府駐雨山區。
雨山區 花山區 金家莊區
當涂縣(姑孰鎮)
淮北市 轄3個市轄區、1個縣。市人民政府駐相山區。
相山區 杜集區 烈山區
濉溪縣(濉溪鎮)
銅陵市 轄3個市轄區、1個縣。市人民政府駐銅官山區。
銅官山區 獅子山區 郊 區
銅陵縣(五松鎮)
安慶市 轄3個市轄區、7個縣,代管1個縣級市。市人民政府駐迎江區。
迎江區 大觀區 宜秀區(大龍山鎮)
桐城市(文昌街道)
宿松縣(孚玉鎮) 樅陽縣(樅陽鎮) 太湖縣(晉熙鎮) 懷寧縣(高河鎮) 岳西縣(天堂鎮)
望江縣(華陽鎮) 潛山縣(梅城鎮)
黃山市 轄3個市轄區、4個縣。市人民政府駐屯溪區。
屯溪區 黃山區(甘棠鎮) 徽州區(巖寺鎮)
休寧縣(海陽鎮) 歙 縣(徽城鎮) 祁門縣(祁山鎮) 黟 縣(碧陽鎮)
滁州市 轄2個市轄區、4個縣,代管2個縣級市。市人民政府駐瑯琊區。
瑯琊區 南譙區
天長市(天長街道) 明光市(城西街道)
全椒縣(襄河鎮) 來安縣(新安鎮) 定遠縣(定城鎮) 鳳陽縣(府城鎮)
阜陽市 轄3個市轄區、4個縣,代管1個縣級市。市人民政府駐潁州區清河路。
潁州區 潁東區 潁泉區
界首市
臨泉縣(城關鎮) 潁上縣(慎城鎮) 阜南縣(鹿城鎮) 太和縣(城關鎮)
宿州市 轄1個市轄區、4個縣。市人民政府駐埇橋區。
埇橋區
蕭 縣(龍城鎮) 泗 縣(泗城鎮) 碭山縣(碭城鎮) 靈璧縣(靈城鎮)
巢湖市 轄1個市轄區、4個縣。市人民政府駐居巢區青年路。
居巢區
含山縣(環峰鎮) 無為縣(無城鎮) 廬江縣(廬城鎮) 和 縣(歷陽鎮)
六安市 轄2個市轄區、5個縣。市人民政府駐金安區人民路。
金安區 裕安區
壽 縣(壽春鎮) 霍山縣(衡山鎮) 霍邱縣(城關鎮) 舒城縣(城關鎮) 金寨縣(梅山鎮)
亳州市 轄1個市轄區、3個縣。市人民政府駐譙城區。
譙城區
利辛縣(城關鎮) 渦陽縣(城關鎮) 蒙城縣(城關鎮)
池州市 轄1個市轄區、3個縣。市人民政府駐貴池區。
貴池區
東至縣(堯渡鎮) 石臺縣(七里鎮) 青陽縣(蓉城鎮)
宣城市 轄1個市轄區、5個縣,代管1個縣級市。市人民政府駐宣州區。
宣州區
寧國市(河瀝溪街道)
廣德縣(桃州鎮) 郎溪縣(建平鎮) 涇 縣(涇川鎮) 旌德縣(旌陽鎮) 績溪縣(華陽鎮)
★2006年9月26日,《國務院關于同意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批復》(國函[2006]97號):同意合肥市人民政府駐地由合肥市廬陽區淮河路遷至合肥市蜀山區東流路。
◎2006年,將濉溪縣鐘樓鄉劃歸淮北市相山區管轄;將濉溪縣古饒鎮(包括原趙集鄉)劃歸淮北市烈山區管轄。
◎2006年,安徽省民政廳《關于同意將肥西縣南崗鎮整建制劃歸合肥市蜀山區管轄的批復》(民地字[2006]41號):同意將肥西縣南崗鎮劃歸合肥市蜀山區管轄。
◎2006年,安徽省民政廳(民地字[2006]42號):同意將含山縣清溪鎮湯卞山村委會和三星村委會的趙莊、石羅堡2個村民組,景林村委會的新村、林莊、方莊、景坳鄭4個村民組劃歸巢湖市居巢區半湯街道辦事處管轄。
◎2006年,安徽省民政廳《關于同意將肥西縣煙墩鄉整建制劃歸合肥市包河區管轄的批復》(民地字[2006]71號):同意將肥西縣煙墩鄉劃歸合肥市包河區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