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1月2日,中共安徽省委成立。1月9日,華東局以華東字46號向中央呈報安徽省人民政府組成名單。2月3日,中央電告華東局對安徽省人民政府人選表示同意,并指示“由華東軍政委員會報告政務院提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批準。”3月28日,華東軍政委員會通知,撤銷原屬皖南行署的池州專區,并入皖北行署的安慶專區;撤銷皖北、皖南行署的巢湖、宣城專區,在蕪湖市新設蕪湖專區,使兩專區均分別地跨長江南北,初步奠定復省后的行政區劃設置態勢。30日,正式完成交接,使兩行署區名存實亡。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正式批準安徽省成立,撤銷皖南、皖北人民行政公署。8月2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在合肥召開,宣布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成立,仍屬華東軍政委員會領導。
1952年,將宿縣專區的蕭縣、碭山2縣劃歸江蘇省徐州專區,撤銷池州、宣城、巢湖3專區。原由皖南行署直轄的蕪湖市和皖北行署直轄的合肥、蚌埠、淮南、安慶4市均由安徽省直轄。1952年底,安徽省轄六安、阜陽、宿縣、滁縣、蕪湖、徽州、安慶7專區,8市(包括省轄市5、專轄市3),67縣、17市轄區。
合肥市 5區
東市區 西市區 車站區 東郊區 西郊區
蕪湖市 5區
環城區 長街區 新蕪區 河南區 郊 區
蚌埠市 4區
東市區 西市區 中市區 小蚌埠區
淮南市
安慶市 3區
城中區 城西區 城東區
阜陽專區 專署駐阜陽縣 1市 9縣
界首市
阜陽縣(城關鎮) 太和縣(城關鎮) 毫 縣(城關鎮) 渦陽縣(城關鎮) 蒙城縣(城關鎮) 鳳臺縣(城關鎮)
潁上縣(城關鎮) 臨泉縣(城關鎮) 阜南縣(薛集)
宿縣專區 專署駐宿城市 1市 7縣
宿城市
宿 縣(符離鎮) 靈壁縣(靈城鎮) 泗 縣(城關鎮) 泗洪縣(青陽鎮) 五河縣(城關鎮) 懷遠縣(城關鎮)
濉溪縣(濉溪鎮)
滁縣專區 專署駐滁縣 9縣
滁 縣(城關鎮) 來安縣(新安鎮) 全椒縣(襄河鎮) 定遠縣(定城鎮) 鳳陽縣(府城鎮) 嘉山縣(明光鎮)
盱眙縣(城關鎮) 炳輝縣(天長鎮) 肥東縣(店埠鎮)
六安專區 專署駐六安縣 7縣
六安縣(城關鎮) 舒城縣(城關鎮) 霍山縣(城關鎮) 金寨縣(金家寨) 壽 縣(城關鎮) 霍邱縣(城關鎮)
肥西縣(上派河)
安慶專區 專署駐安慶市 13縣
懷寧縣(石牌鎮) 望江縣(城關鎮) 宿松縣(城關鎮) 太湖縣(晉熙鎮) 岳西縣(天堂鎮) 潛山縣(梅城鎮)
桐城縣(城關鎮) 湖東縣(湯溝鎮) 東流縣(東流鎮) 至德縣(梅城鎮) 青陽縣(容城鎮) 貴池縣(池州鎮)
銅陵縣(城關鎮)
蕪湖專區 專署駐蕪湖市 13縣
巢 縣(巢城鎮) 無為縣(無城鎮) 含山縣(環峰鎮) 和 縣(歷陽鎮) 廬江縣(城關鎮) 蕪湖縣(蕪湖市)
宣城縣(城關鎮) 當涂縣(城關鎮) 南陵縣(城關鎮) 郎溪縣(城關鎮) 廣德縣(桃州鎮) 涇 縣(城關鎮)
繁昌縣(城關鎮)
徽州專區 專署駐屯溪市 1市 9縣
屯溪市
歙 縣(徽城鎮) 旌德縣(旌陽鎮) 績溪縣(華陽鎮) 休寧縣(海陽鎮) 黟 縣(碧陽鎮) 祁門縣(城關鎮)
太平縣(城廂鎮) 石埭縣(廣陽鎮) 寧國縣(河瀝溪鎮)
◎皖南行署區駐地由蕪湖市遷至合肥市,與皖北行署區合署辦公。(華東軍政委員會辦公廳1951年12月9日報告)
★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17次會議通過:
1、成立安徽省人民政府,并于該省人民政府成立后撤銷皖北人民行政公署、皖南人民行政公署。
2、成立四川省人民政府,并于該省人民政府成立后撤銷川東人民行政公署、川南人民行政公署、川西人民行政公署、川北人民行政公署。
★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成立安徽省人民政府,并于該省人民政府成立后撤銷皖北人民行政公署、皖南人民行政公署。”(1952年8月25日政務院【政政齊字第106號】命令)
★奉華東軍政委員會(52)東辦(三)字第704號通知略稱:“八月七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成立安徽省人民政府,并于安徽省人民政府成立后撤銷皖北人民行政公署、皖南人民行政公署。”已經前皖南、皖北人民行政公署1952年8月22日皖辦字第3891號轉知在案。又奉華東軍政委員會(52)東辦(三)字第725號命令:“成立安徽省人民政府,撤銷皖北人民行政公署、皖南人民行政公署。”遵命于1952年8月25日正式成立安徽省人民政府;同日撤銷皖南、皖北人民行政公署。(1952年8月2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皖辦字第00001號】通知)
★同意將平原省原碭山縣地區,仍劃歸安徽省領導(1952年10月22日平原省人民政府【民行字第114號】公函)1952年6月3日實施。
◎歙縣上源、茶源鄉劃入績溪縣;黃口村劃屬屯溪市;旃田、呈田劃入休寧縣。(1952年8月23日)
◎屯溪市的率口鄉所轄草市劃入歙縣;將高陽鄉的傍霞、兩源、雁塔,隆新鄉的雙源、徐村、奕棋、博村,陽湖鄉的袞山、芳口、枧東10個行政村和孝塘、上資2個自然村劃入休寧縣。(1952年9月10日)
★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批準,將宿縣專區所轄的蕭縣、碭山縣劃入江蘇省,將永城縣劃入河南省。(1952年11月25日政務院【政政齊字第149號】命令)、(1952年12月1日華東軍政委員會【東辦政字第1127號】命令轉發)(安徽省人民政府于1953年1月20日決定,于2月1日正式劃出。)
◎安徽省永城縣及碭山縣的雨亭區、新興區(原屬于永城縣)劃歸河南省商丘專區(政務院1952年1月31日批準)
⊙將碭山縣的雨亭、新興2區劃入河南永城縣。固橋、陳堤口、胡屯、后謝油坊等莊仍由碭山縣管轄。
◎將繁昌縣永豐圩的上永、下永2個鄉15平方公里劃入銅陵縣犁橋區,(1952年1月,10月正式劃入)
◎華東軍政委員會1952年3月28日批準:(1月30日實施)
1.撤銷池州專區,將所屬銅陵、貴池、青陽、至德、東流5個縣劃入皖北行署的安慶專區;將太平、石埭2個縣劃入徽州專區;將繁昌、蕪湖2個縣改入新設的蕪湖專區。
2.撤銷皖北行署的巢湖和皖南行署的宣城專區,合并組建蕪湖專區,將巢湖專區的巢縣、無為、含山、和縣、廬江5個縣劃入新設的蕪湖專區;將巢湖專區所屬的肥東、肥西兩縣分別改屬滁縣、六安專區。
◎1952年3月28日,巢縣人民政府遷駐巢城,
◎1952年4月12日皖北南人民行政公署批準:
1.安慶市內定為安徽省省轄市。
2.縣級淮南市改屬內定的安徽省淮南礦區。
3.蕪湖專區的寧國縣劃歸徽州專區。
◎安慶市撤銷中心區;集賢區、大觀區、樅陽區分別更名為城中區、城西區、城東區。(皖北人民行政公署1952年4月15日批準)
◎1952年5月2日,懷遠縣一部分鄉村入蚌埠市。
◎安徽省霍邱縣淮河以北的三河尖東鎮和桂廟鄉21379畝耕地劃屬河南省淮濱辦事處;把孫戚鄉9368畝耕地劃歸固始縣;把屬于固始縣史河以東的花園鄉和新街1094畝耕地劃入霍邱縣。(六安專員公署1952年5月9日批準)1951年12月下旬,霍邱縣與河南省固始縣和淮濱辦事處達成協議。
◎阜陽縣劃出柴集、許堂、朱寨3個區42個鄉入阜南縣;從潁上縣劃出劉臺等4個區并入阜南縣。(1952年5月12日)
◎安徽省宿縣專區濉溪縣的趙莊、鐘莊、王莊、小溝岸、邸莊、張莊、苗莊、黃莊、祝莊、張井、呼莊等11個自然村劃歸河南省永城縣(內務部1952年12月5日批準)(1952年4月27日華東軍政委員會【東辦(三)字第0443號】批復)(1952年6月4日皖南北人民行政公署【皖民字第03446號】批復)宿縣專區2月18日報告
◎1952年6月,改淮南礦區為地級市淮南市,撤銷縣級淮南市,屬組建中的安徽省省轄市。
◎撤銷合肥市城郊區,設立東郊區、西郊區。(皖南北人民行政公署1952年7月22日批準)
◎蕪湖市恢復撤銷的4個區人民政府,并改名為環城區、長街區、新蕪區、河南區、郊區5個縣級市轄區人民政府。(1952年7月25日)
◎將蕪湖市的第一區、第二區、第三區、第四區更名為環城區、長街區、新蕪區、河南區。
◎將鳳陽縣宮集區劃入懷遠縣,更名馬城區。
◎潁上縣劃出劉臺等4個區并入阜南縣。
◎廬江縣七里鄉金城一社居南大圩201.4畝土地劃歸巢縣。
◎將銅山縣的桃山區、蕭縣的褚蘭區劃屬宿縣。
注:歷史上巢湖區都沒有計算在內,不屬正式區,有點象管理局,基于其他市都把“水上區”列為行政區劃單位,本站依然把它入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