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場主體參與較積極的,是危廢集中收集貯存類‘綠島’項目,這是因為國家和省生態環境部門有較為完善的政策體系、監管措施。”“綠島”項目實質是污染物的集中處置(貯存)設施,有比較成熟明確的技術標準、規范。如何將分散的市場主體產生的污染物環保、安全、經濟地收集到“綠島”,是一大難點。省生態環境廳要求,將污染物從中小微市場主體收集到“綠島”,要系統科學地設計好收集路線、方式、設備等。另外,“綠島”項目將分散的污染物集中后,環境風險會明顯提高,這也是各地發展“綠島”需要注意的問題。綠島模式強調資源的循環利用,提高了資源利用效率,降低了環境污染。危廢綠島模式效應
防化研究院研究員欒志強認為區域性的活性炭集中再生模式是近年來發展較快的涉VOCs“綠島”模式,但并不意味著自身無痛點。活性炭回收的來源控制不好的話,再生后的品質非常低,不可能再重復利用,給企業造成巨大負擔。如果回收的是已經吸附酸性氣體的活性炭,還會對企業的設備造成腐蝕。因此,不同來源的活性炭,再生條件不一樣,采用的再生設備也不一樣。另外,由于這類型“綠島”規劃較多,規模較大,也面臨“無炭可收”的窘境。危廢綠島模式效應綠島模式注重生態平衡,通過科學規劃,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
建立“綠島”,優化收處服務。開展失效活性炭再生利用項目“綠島”建設,配置回轉窯、蒸煮釜、沸騰爐等生產設施,添置流化床處理裝置,建立標準化倉儲車間,升級生產智能一體化控制系統,建成全市獨一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同時組建專業服務團隊,開展活性炭預約上門更換及回收再生業務。目前團隊已提供更換、提供回收再生服務340余次,涉及企業305家,大幅度減輕企業污染治理負擔。政銀合作,完善支付體系。探索政銀合作模式,通過開發活性炭資金支付監管系統,自創“企業預約換炭-預繳款至系統-團隊上門更換-企業確認交易-系統完成支付”的工作流程,有效保障用炭單位資金支付安全,實現活性炭使用-更換-再生-支付的全周期環節動態監管。企業對再生中心提供的換炭服務滿意度達100%,平均活性炭使用成本下降約48.5%,企業營商環境得到持續優化。
戴明忠介紹,接下來,除了實施“環保貸”等綠色金融支持措施,江蘇省還將探索“綠島”項目減排指標直接應用于支持區域重大項目建設的措施,無疑將較大程度上調動地方government的積極性。“新基建的本質是面向高質量發展需要,提供數字轉型、智能升級等服務的基礎設施體系。‘綠島’項目共建共享治污設施,本質上是生態文明建設領域的‘新基建’。”河海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朱新華建議,建立健全相關政策、標準,完善監督考核執法措施,保障項目高標準、高質量建設運行。綠島模式注重生態修復,通過植樹造林、濕地保護等措施,恢復了生態系統的平衡。
在石家莊市無極縣,就有一個即將落戶的共享噴涂“綠島”項目。這個縣擁有掛車企業20多家,年產各類掛車超過5萬輛,噴涂作業是加工生產過程中不可缺失的工藝。可是噴涂作業排放的可揮發性有機物,是城市霧霾和光化學煙霧的主要物質。以前大家各自為戰,“散亂污”現象普遍。共享“綠島”來了,問題就解決了,車企們需要噴涂作業,都可以到這里來享受先進的智能化噴塑流水線加工工藝,集中噴涂、處理有機廢氣。這個項目年產特種車輛3000輛,外加工噴涂6萬多輛,能把全縣掛車噴涂作業都包圓了。在綠島模式的指導下,我們加強了對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和研究。上海粉末綠島模式建設
綠島模式強調城市規劃和建設要尊重土地資源的環境功能。危廢綠島模式效應
“綠島”是由government投資或government組織多元投資,配套建有可供多個市場主體共享的環保公共基礎設施,實現區域內污染物統一收集、集中治理、穩定達標排放的集中點(片區)。這一做法作為生態環境治理模式創新案例,被寫入國家《“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綠島”建設主要解決了三大難題:一是堅持“集約建設、共享治污”,降低企業治污成本;二是堅持技術更新,專業運營,引導企業不斷迭代技術,建設高效的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三是堅持“集中式”管理,提高環保監督監管能力水平。危廢綠島模式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