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鼓勵物流企業分離物流輔業為提高物流通行效率
引導大中型工業、商貿企業將物流環節剝離,設立物流企業或外包給第三方物流企業。對剝離物流環節設立物流企業的,按新設立物流企業的注冊資本,給予30~50萬元一次性補助。
此外,為完善快遞服務網絡,提高物流效率,福建各級政府將把城市快遞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城市總體規劃,鼓勵快遞企業采用智能投遞或智能與人工相結合等服務模式,提升快遞包裹終端配送水平。
在商業網點密集地區,福建還將規劃設置公共裝卸點、貨物集散點和貨場停靠區。對物流企業城市配送站點不對外營業、不攬件的,可免于辦理工商注冊登記。
今后,外掛車船回歸,還可簡化辦理入戶手續。
福建鼓勵外掛車船回歸,對檔案齊全的車輛、能夠轉檔的船舶,將簡化程序辦理入戶,沿襲其證書有效期。外掛車輛回遷后首次申領或換發環保標志,只需提供車主行駛證復印件,免予提供車輛信息登記證和車輛尾氣檢測。有條件的地區可對主動辦理回遷的外掛車船給予財政獎勵。
為統籌資金,推動物流企業發展,福建還鼓勵大中型物流企業采用電子繳費方式支付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引導大中型企業支持物流信息化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在此基礎上,持續加大對物流業的信貸投放力度,支持物流企業抵質押融資,鼓勵向符合條件的物流企業開展法人賬戶透支、流水貸等信貸業務。
根據措施要求,福建大中型物流企業從事符合規定項目發生的裝備和技術研究開發費用,計入當期損益未形成無形資產的,允許再按其當年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的50%,直接抵扣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該無形資產成本的150%在稅前攤銷。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
同時,福建鼓勵企業兼并重組。大中型物流企業實施兼并重組的,對被兼并企業轉移到兼并企業中的房地產,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改制重組后的大中型物流企業承接原企業土地、房屋權屬,符合有關規定的免征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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