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提供身份信息、用假名將無法寄件
“很多人嫌麻煩不愿意拿身份證,更反感我們拿出機器來掃描。”自去年6月1日開始,快遞實名制作為國家行業標準正式開始施行,在一些快遞員們看來,這似乎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事。不過,作為一項保證社會秩序正常運轉、尤其在權益受損時追責的重要保障,最近,國務院法制辦公布的《快遞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對強化實名收寄、防范個人信息泄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確規定。
意見稿明確規定,寄件人交寄快件,應當如實提供以下事項:寄件人姓名、地址、聯系電話;收件人姓名(名稱)、地址、聯系電話;寄遞物品的名稱、性質、數量。同時,寄件人拒絕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得收寄。
記者在國家郵政局網站發現,名為“安易遞”的實名收寄信息系統已經上線,收寄版、用戶版和監管版APP均可下載使用。
有的顧客之所以不愿意提供身份信息,主要是擔心信息泄漏。對此,意見稿指出,除信件和已簽訂安全協議用戶交寄的快件外,快遞企業收寄快件應當對寄件人身份進行查驗,并登記身份信息,但不得在快遞運單上記錄除姓名(名稱)、地址、聯系電話以外的用戶身份信息。
浙江省郵政管理局政策法規處處長陳源泉告訴記者,寄遞服務具有點多面廣、方便快捷、人貨分離等特點,客觀上,為不法分子采取匿名、夾帶、隱藏等手法逃避檢查和打擊提供了可趁之機。在快遞業強化對客戶信息的查驗和登記,可以從源頭上起到震懾和防范作用,切實有效地維護寄遞渠道的安全暢通。我省早在去年已經開始推進寄遞渠道實名登記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據了解,今年,國家郵政局開發了實名收寄信息系統以及適用于區域型快遞企業的“公共版”實名收寄APP(安易遞實名收寄公共服務平臺)。陳源泉表示,隨著信息技術的高速發展,快速、安全的信息采集已經切實可行,并不會導致快遞員在收件過程中過多的時間耽擱。從國家郵政局開發的收寄信息系統看,設計了寄遞用戶使用隱藏加密,同時對快遞員必須經過審核使用,在保障用戶信息安全方面已經做了充分的考慮。
沒有物流信息跟蹤、沒有專人保護,快遞的“最后300米”成為最易失聯的一段路,由此也衍生了智能快遞柜等新型投遞方式。意見稿對此也做了明確規定,企業事業單位、住宅小區管理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與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簽訂合同、設置快件收寄投遞專門場所等方式,為開展快遞服務提供必要的便利。鼓勵多個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共享智能末端服務設施。
意見稿規定,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意見稿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快件損失賠償責任險種,鼓勵快遞企業投保。快遞專家趙小敏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嘗試,降低了消費者的索賠障礙,具體險種包括突發災難險、意外損壞險等,若企業有投保,因天氣等非人為原因造成的重大損失將由保險公司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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