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立法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
本報記者 李銀雁
近日閉幕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廣西壯族自治區中小企業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將于10月1日起施行。
廣西中小企業總量不多、創新能力不足、抗風險能力較弱、數字化和綠色化轉型有待加快。通過地方立法,破解廣西中小企業發展難題、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需求,十分迫切。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龍憲華介紹,《條例》主要從財稅支持、融資促進、創業扶持、創新推動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激發中小企業活力。
一是加大對中小企業的財稅支持。從發展專項資金、發展基金和投資基金、落實稅費優惠政策等三個方面,對中小企業加大財稅支持力度。明確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通過貼息、資助、獎勵等方式,重點用于支持中小企業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創新型發展。
二是著力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完善政府部門、金融機構、中小企業便捷、高效、暢通、持續的政金企融資對接機制。落實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差異化監管政策,進一步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鼓勵和支持中小企業上市直接融資。完善政府性融資擔保制度,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完善信用評價和風險防控體系,增加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
三是健全創業扶持體系。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改善企業創業環境,制定和完善創業扶持政策,支持創辦各類中小企業。鼓勵和支持各類創業主體創辦中小企業,并按照規定給予稅費減免和補貼。
四是強化創新驅動。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大對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力度,構建促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壯大機制,制定分層分類的扶持政策,推動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高質量發展。鼓勵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按照市場需求,推進技術、產品、管理模式、商業模式等創新。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辦公廳副主任宋震寰表示,《條例》的出臺和實施將不斷為中小企業釋放制度“紅利”,進一步改善廣西中小企業發展環境,不斷培育新增量、新動能,促進中小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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