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采取降費率、“減”“免”“緩” 減輕企業負擔
為積極應對經濟下行壓力,特別是應對疫情帶來的嚴重沖擊,福建積極發揮社會保障民生安全網、社會穩定器的作用,推動社會保障政策與其他領域政策協同聯動,有效減輕企業負擔、助力企業渡過難關。
福建省人社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高榕介紹,福建省主要采取降費率、“減”“免”“緩”兩項措施,為減輕企業負擔、助力企業渡過難關。出臺的政策含金量高、針對性強、受益面廣、落實及時,得到企業普遍歡迎和高度認可。
降費率方面,2019年5月1日起,福建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由18%降至16%。2015年3月起,福建省開始執行階段性失業保險降費率政策,費率由3%逐步降至1%;同時,工傷保險也實施階段性降低費率政策。
“減”“免”“緩”方面,2020年,面對突如其來的新冠疫情,福建省按照國家部署,頂格落實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三項社會保險費,最大范圍、最大幅度、最長期限減輕企業繳費負擔。“減”:2020年2—6月減半征收大型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2020年2—12月,全省免征中小微企業和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據統計,2020年共減免企業社保繳費261.2億元,其中減免養老保險費241.6億元。“緩”:2022年,對全省餐飲、零售、旅游等5個特困行業企業、17個困難行業的困難企業,以及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實施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據統計,4—8月申請緩繳企業共8050家,緩繳金額3.7億元。
在此基礎上,福建省還加大對省內疫情地區的支持力度,對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以及被納入封控管控防范區的用人單位,可申請緩繳養老、失業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對2022年因為疫情管控等原因,無法辦理社保繳費業務的企業,可以在調整為非中高風險地區或解除封控管理次月起3個月內,申請補繳養老、失業保險費,延繳期間同樣可申請免收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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