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單用途預付卡新規落地7日:霸王條款被套上緊箍咒
本報記者 李 冰
北京市預付卡消費難題有了“緊箍咒”。
6月7日,《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落地實施滿七日,在記者連續幾日,從隨機咨詢的一些北京商家來看,部分商家表示已關注該《條例》,并知曉相關內容。
上述《條例》主要針對“霸王條款”“辦卡容易退卡難”“卷錢跑路”等問題進行規范。博通咨詢金融行業資深分析師王蓬博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條例》實施后進一步規范了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使用,其提及很多方面均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織密了消費者權益保護網。”
“霸王條款”無效
6月1日,《條例》正式施行,新規對規范經營者發行、預付資金安全等一系列單用途預付卡消費問題進行了規范。
資料顯示,單用途預付卡(下稱“預付卡”)是指經營者以預收資金方式面向消費者發行的、供消費者按約定僅在經營者及其合作范圍內、可以分次兌付商品或者服務的實體或虛擬憑證。其中,實體憑證包括磁條卡、芯片卡、紙券等載體;虛擬憑證包括密碼、串碼、圖形、生物特征信息及其他約定信息等載體。
《條例》規定,消費者自購買預付卡之日起7日內未兌付商品或者服務的,有權要求經營者退卡。同時,經營者應自消費者要求退卡之日起5日內一次性全額退回預收款。
另外,例如“解釋權歸經營者”等“霸王條款”也被叫停。《條例》要求,經營者制定的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消費者須知等不得包含“概不退款”“不補辦”“解釋權歸經營者”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
對于《條例》的正式實施,王女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此前經常會因一時沖動辦卡,商家有時會找各種理由不退款,投訴無門。《條例》實施后,讓消費者有了維護自身權利的依據。”
另一名受訪者趙女士告訴《證券日報》記者,她曾遇到預付卡消費問題,“卡內尚有余額,商家卻關門了;卡內余額不足,商家要求必須再充值才能繼續使用,還有各種‘霸王條款’非常不合理,《條例》實施后,讓消費者有法可依。”
防止經營者“卷錢跑路”
整體來看,目前商業預付卡分為兩類:一類是專營發卡機構發行的,可跨地區、跨行業、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預付卡;另一類是商業企業發行的,只在本企業或同一品牌連鎖企業兌付商品、服務的單用途預付卡。
近年來,單用途預付卡的應用范圍越來越廣,涉及教育培訓、商業零售、文化娛樂、美容美發、住宿餐飲、體育健身等各個方面,對便利支付、促進消費起到了積極作用。但隨著發卡量日益增長,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也頻繁發生。
統計數據顯示,2020年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消費投訴共計17萬件。其中,教育培訓領域12萬件,投訴量是2019年的10倍;體育健身、美容美發等行業5萬件,投訴量是2019年的6倍。
另外,為了防止商家卷款跑路。《條例》提出納入存管管理的經營者應當在存管銀行開立預付卡預收資金專用存管賬戶,將符合規定要求的預收資金存入專用存管賬戶并按照規定方式支取。按規定應當備案或者資金存管的經營者應當自條例實施之日起九十日內完成備案或資金存管。
王蓬博認為,《條例》中對于資金管理方面的相關規定是亮點。具體來看,“預付費資金”有存管銀行以及建立預付卡預收資金存管制度,可以保證消費者資金安全,防止經營者“卷錢跑路”。但存管銀行具體怎么接入,存管服務規范等相關細則還有待觀察。
易觀分析金融行業高級分析師蘇筱芮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預付卡過去確實存在亂象,例如資金監管難、退費難等問題,甚至不乏別有用心的人成立專門機構,以預付方式對消費者實施詐騙后卷款跑路。《條例》的實施將成為預付卡推廣信用管理模式的契機,有助于進一步提升消費市場規范水平。”
- 6-6· 高質量成就用戶夢想 北京重卡“四大承諾”重磅發布
- 9-22· 全新一代北京重卡安徽上市 創新價值助力安徽物流業駛向高效高質量發展的“快車道”
- 7-4· 北京高鐵工務段多措并舉應對大范圍降雨天氣
- 6-23· 北京最早火車站華麗“變身”亞洲最大客站
- 6-20· 北京豐臺站6月20日開通運營
- 6-16· 北京人均GDP五年漲四成 繼續領跑全國
- 6-16· 北京交警:企業免檢車輛可在線申領檢驗合格標志
- 6-16· 北京大興國際機場:打造京津冀經濟新引擎
- 6-9· 北京全球創業大賽吸引5000余項目報名
- 6-6· 北京13個區域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