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臺供應鏈“18條”措施,精準支持現代供應鏈體系發展
近日,成都市政府官發布《精準支持現代供應鏈體系發展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措施》”)(下附全文)。《政策措施》共八個方面18條,圍繞現代供應鏈建設需要解決的商流、物流、信息流、資金流合一問題,重點從供應鏈平臺建設、供應鏈物流發展、供應鏈金融發展等方面給予支持和培育,通過支持供應鏈模式創新推動形成“成都經驗”、“成都模式”。
1-搭平臺,一次性補助最高達300萬
根據《政策措施》,成都將支持供應鏈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加快探索供應鏈公共服務新模式,鼓勵在供應鏈基礎領域補短板、強弱項。支持建設基礎性、功能性、具有明顯公益屬性的行業供應鏈公共服務平臺。對列入市級以上(含市級)推廣使用的行業供應鏈平臺,按照年度平臺項目實際投入的50%,每年給予最高200萬元補助,補助期限不超過三年。
《政策措施》圍繞建設和發展各類集成研發設計、集中采購、組織生產、物流分銷、終端管理、金融服務、品牌營銷等功能的供應鏈綜合服務平臺,融通物流、商流、信息流、資金流,促進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實現供需對接和資源共享,推動以大型平臺企業為核心的產業高質量發展。對協同性強、輻射力廣、發展優勢大的企業供應鏈平臺,按照平臺項目實際投入的30%,給予最高300萬元一次性補助。
2-促物流,大力發展專業物流和多式聯運
在供應鏈物流發展方面,《政策措施》提出要提升物流服務水平、國際通道及口岸運用能力、物流標準化建設。成都將支持提升物流服務水平,大力發展冷鏈物流、汽車物流、快遞物流、保稅物流等專業物流和多式聯運,增強定制化、個性化、精細化物流服務水平。支持供應鏈企業在成都重點產業功能區或物流樞紐節點設立轉運中心或分撥中心,對自建的倉儲物流項目,按照相關程序優先推薦為省、市重點物流項目且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并優先給予土地要素保障。
《政策措施》鼓勵供應鏈企業利用成都國際航線、國際班列等通道運力資源及進境指定口岸功能,推動國際產能、貿易向成都轉移,共建面向泛歐泛亞的國際物流樞紐。
3-設基金,支持“5+5+1”開放型產業供應鏈發展
為支持供應鏈金融服務體系發展,《政策措施》提出設立供應鏈產業投資基金,重點支持“5+5+1”現代化開放型產業供應鏈鏈主企業、鏈內企業和專業化供應鏈壯大發展。鼓勵融資租賃企業和商業保理企業提供適合供應鏈企業特點的產品和服務,對注冊在成都市且實繳資本超過10億元的新設融資租賃和商業保理企業,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注冊在成都市的租賃公司,融資租賃余額達5億元以上的,按當年新增融資租賃額(按承租人實際放款額計算,轉租賃業務除外)的5‰,每年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成都將鼓勵供應鏈企業對接社會投融資平臺和資本市場,通過規范、創新開展供應鏈業務,爭取各類金融服務機構授信,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對首次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的供應鏈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上市IPO的供應鏈企業,給予最高500萬元一次性獎勵。
4-聚人才,院校補貼最高達500萬
根據《政策措施》,成都將對符合成都現代供應鏈產業發展需求的在蓉高校和職業(技工)院校與在蓉規模以上相關企業合作開展人才培養,經評審符合條件給予最高500萬元補貼;對與在蓉規模以上相關企業合作建設學生實訓(實習)基地的,經評審符合條件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
《政策措施》還提出要支持在蓉高校、職業(技工)院校、行業協會和本土企業設立供應鏈研究院(分院)、供應鏈科創研發中心(實驗室)、供應鏈高端智庫,經市級以上主管部門認定后按照當年服務收入的5%,給予最高100萬元一次性獎勵。(資料來源:成都政府官網、成都商報-紅星新聞)
附《政策措施》全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精準支持現代供應鏈體系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建設“一帶一路”供應鏈樞紐城市戰略部署,全面改善供應鏈營商環境,加快推進現代供應鏈創新應用,持續構建現代化、全球化、智能化供應鏈體系,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積極推進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84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加快推進供應鏈創新與應用實施方案》(川辦發〔2018〕20號)、《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創新要素供給培育產業生態提升國家中心城市產業能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成委發〔2017〕23號)等文件,現結合成都市現代供應鏈體系發展實際,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支持供應鏈平臺建設
(一)支持供應鏈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加快探索供應鏈公共服務新模式,鼓勵在供應鏈基礎領域補短板、強弱項。支持建設基礎性、功能性、具有明顯公益屬性的行業供應鏈公共服務平臺,重點集聚政策咨詢、信息聚集、經濟預警、研發支持、物流配送、金融服務、技術推廣等服務功能。對列入市級以上(含市級)推廣使用的行業供應鏈平臺,按照年度平臺項目實際投入的50%,每年給予最高200萬元補助,補助期限不超過三年。(牽頭單位:市口岸物流辦;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金融監管局、市科技局)
(二)支持供應鏈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圍繞建設和發展各類集成研發設計、集中采購、組織生產、物流分銷、終端管理、金融服務、品牌營銷等功能的供應鏈綜合服務平臺,融通物流、商流、信息流、資金流,促進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實現供需對接和資源共享,推動以大型平臺企業為核心的產業高質量發展。對協同性強、輻射力廣、發展優勢大的企業供應鏈平臺,按照平臺項目實際投入的30%,給予最高300萬元一次性補助。(牽頭單位:市口岸物流辦;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金融監管局、市科技局)
二、支持供應鏈物流發展
(三)支持提升物流服務水平。大力發展冷鏈物流、汽車物流、快遞物流、保稅物流等專業物流和多式聯運,增強定制化、個性化、精細化物流服務水平。支持供應鏈企業在成都重點產業功能區或物流樞紐節點設立轉運中心或分撥中心,對自建的倉儲物流項目,按照相關程序優先推薦為省、市重點物流項目且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并優先給予土地要素保障。(牽頭單位:市口岸物流辦;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
(四)支持提升國際通道及口岸運用能力。鼓勵供應鏈企業利用成都國際航線、國際班列等通道運力資源及進境指定口岸功能,推動國際產能、貿易向成都轉移,共建面向泛歐泛亞的國際物流樞紐。對運用成都國際航線、國際班列開展國際貨物運輸中轉業務和運貿一體化的供應鏈企業,按照相關政策給予支持。(牽頭單位:市口岸物流辦;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改委)
(五)支持物流標準化建設。圍繞建設“標準規格統一、追溯運行順暢、鏈條銜接貫通”的供應鏈體系,促進供應鏈上下游相銜接,推動符合國家標準規格和質量要求的標準化載具(模數)的推廣和循環共用。支持生產制造、商貿流通等企業在供應鏈全環節開展帶托運輸,圍繞標準化載具(模數)使用實施的存儲、裝卸、堆垛、搬運、包裝、分揀、識讀等設備更新改造,按照實際投入的20%,給予最高300萬元一次性補助。支持在蓉高校、職業(技工)院校、科研機構、行業協會和企業參與物流標準制定,對主導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相關成果經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發布或備案后,分別給予對應的每一個標準60萬元、40萬元、2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單個申報主體每年度不超過3個)。(牽頭單位:市口岸物流辦;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交通運輸局)
三、支持供應鏈金融發展
(六)支持供應鏈金融服務體系發展。設立供應鏈產業投資基金,重點支持“5+5+1”現代化開放型產業供應鏈鏈主企業、鏈內企業和專業化供應鏈壯大發展。鼓勵融資租賃企業和商業保理企業提供適合供應鏈企業特點的產品和服務,對注冊在成都市且實繳資本超過10億元的新設融資租賃和商業保理企業,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注冊在成都市的租賃公司,融資租賃余額達5億元以上的,按當年新增融資租賃額(按承租人實際放款額計算,轉租賃業務除外)的5‰,每年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市金融監管局)
(七)支持供應鏈企業融資發展。鼓勵供應鏈企業對接社會投融資平臺和資本市場,通過規范、創新開展供應鏈業務,爭取各類金融服務機構授信,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對首次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的供應鏈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對首次上市IPO的供應鏈企業,給予最高5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在資本市場發債融資的供應鏈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市金融監管局)。
四、支持供應鏈模式創新應用
(八)支持供應鏈模式創新應用。鼓勵發展基于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5G、區塊鏈等新技術運用的供應鏈新模式,大力推廣JIT(準時制生產方式)、VMI(供應商管理庫存)等先進方式,高效整合各類資源要素,提升產業集成和協同水平,打造大數據支撐、網絡化共享、智能化協作的智慧供應鏈體系。鼓勵優勢產業、龍頭企業內部供應鏈向獨立的現代供應鏈企業轉型發展,推動傳統產業、中小企業內部供應鏈實行“企業聯盟化、聯盟企業化”抱團式創新發展。對獲得市級以上(含市級)主管部門認定且正式推行的供應鏈創新應用示范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市口岸物流辦;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金融監管局、市科技局)
五、支持供應鏈企業國際化發展
(九)支持本土供應鏈企業參與國際分工合作。鼓勵本土優質供應鏈企業積極融入全球供應鏈體系,對在境外設立分銷服務網點、貨運服務節點、物流裝備技術研發中心等,按照項目實際投入的10%,給予最高200萬元一次性補助(牽頭單位:市口岸物流辦;責任單位:市商務局)。支持本土供應鏈企業參與國際交流合作,對參加市博覽局(貿促會)組織開展的境內外招商、投資推介、展示展銷等展會和經貿交流活動,按照會展業發展專項政策給予補助(牽頭單位:市博覽局;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投促局)。
(十)支持本土供應鏈企業提升國際化服務水平。推動本土供應鏈企業提升現代服務管理能力,支持融入國際化企業質量標準體系,提高服務國際知名生產制造、采購分銷企業的保障水平。對為生物醫藥、電子信息、智能制造等行業提供跨境一體化解決方案的供應鏈企業通過國際質量體系認證的,按照質量體系認證項目實際投入的30%,給予最高200萬元一次性補助。(牽頭單位:市口岸物流辦;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六、支持供應鏈企業成鏈集群發展
(十一)支持招引供應鏈龍頭企業。推動全市物流樞紐節點向供應鏈運營服務中心轉型發展,大力引進占據全球供應鏈優勢地位的鏈主企業和平臺企業,鼓勵在成都設立研發、運營、配送、結算中心等供應鏈節點機構,帶動上下游協作企業入駐。對國內外知名的生產服務型、貿易服務型等供應鏈企業在成都新設立綜合型(區域型)總部或具有重要影響力功能型總部,經認定為成都市總部企業且符合相關標準的,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總部經濟發展做強國家中心城市核心功能支撐的意見》(成府函〔2018〕13號)相關政策給予支持。(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投促局、市口岸物流辦)
(十二)支持本土供應鏈企業做大做強。以電子信息、汽車制造、生物醫藥、航空航天、軌道交通等成都市重點行業為依托,優先支持培育服務重點行業的本土供應鏈企業做大做強,對經認定為總部企業且首次被評為世界500強、中國企業500強、民營企業500強、服務業500強、新經濟500強,按照成府函〔2018〕13號文相關政策給予支持(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對首次被評為全球物流500強、中國物流50強,分別給予2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市口岸物流辦;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七、支持供應鏈人才要素集聚
(十三)支持供應鏈專業人才集聚。對符合成都現代供應鏈產業發展需求的在蓉高校和職業(技工)院校與在蓉規模以上相關企業合作開展人才培養,經評審符合條件給予最高500萬元補貼;對與在蓉規模以上相關企業合作建設學生實訓(實習)基地的,經評審符合條件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牽頭單位:市教育局;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對企業新引進供應鏈高端人才,按照目前我市實體經濟新經濟領域人才獎勵實施辦法和現代供應鏈及物流產業人才引育相關政策給予支持(牽頭單位:市經信局、市口岸物流辦;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十四)支持供應鏈人才培育載體建設。鼓勵本土供應鏈企業通過人才交流、平臺實訓等方式學習國內外知名生產制造企業和供應鏈先進企業的管理標準、流程要求。支持設立供應鏈協會及專業類分會,鼓勵國際知名供應鏈協會在蓉設立分支機構。支持在蓉高校、職業(技工)院校、行業協會和本土企業設立供應鏈研究院(分院)、供應鏈科創研發中心(實驗室)、供應鏈高端智庫,經市級以上主管部門認定后按照當年服務收入的5%,給予最高100萬元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市口岸物流辦;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
八、附則
(十五)本政策措施適用于稅收解繳關系在成都市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相關組織機構。
(十六)市本級其他支持供應鏈發展相關政策與本政策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政策措施為準。相關支持政策不重復享受。省級以上(含省級)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七)本政策措施由市口岸物流辦牽頭會同相關部門負責實施,每年根據年度預算情況組織開展項目申報、評審和經費撥付等工作;其他責任單位結合職責分工,認真做好協助配合工作。各區(市)縣要貫徹執行和協助配合本政策措施實施工作,并可結合屬地實際研究制定支持現代供應鏈體系發展的配套政策。
(十八)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30日以后施行,有效期5年。有效期內,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發生變化,本政策措施相關涉及內容從其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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