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底,山西省轄4專區、4省轄市,2市、40縣、8市轄區。
太原市 5區
南城區 北城區 河西區 郊 區 河口工礦區
大同市 3區
城 區 郊 區 口泉區
陽泉市長治市
晉北專區 專署駐大同市 15縣
寧武縣(城關鎮) 靜樂縣(城關鎮) 五臺縣(城關鎮) 繁峙縣(城關鎮) 興 縣(城關鎮) 河曲縣(城關鎮)
五寨縣(城關鎮) 原平縣(城關鎮) 忻定縣(城關鎮) 陽高縣(城關鎮) 靈丘縣(城關鎮) 渾源縣(城關鎮)
山陰縣(岱岳鎮) 朔 縣(城關鎮) 左云縣(城關鎮)
晉中專區 專署駐榆次市 1市 7縣
榆次市
太谷縣(城關鎮) 介休縣(城關鎮) 平遙縣(城關鎮) 和順縣(城關鎮) 汾陽縣(城關鎮) 臨 縣(城關鎮)
離石縣(城關鎮)
晉東南專區 專署駐長治市 6縣
武鄉縣(城關鎮) 沁 縣(城關鎮) 黎城縣(城關鎮) 壺關縣(城關鎮) 晉城縣(城關鎮) 陽城縣(城關鎮)
晉南專區 專署駐臨汾縣 1市 12縣
侯馬市
臨汾縣(城關鎮) 鄉寧縣(城關鎮) 安澤縣(府城鎮) 翼城縣(城關鎮) 稷山縣(城關鎮) 聞喜縣(城關鎮)
平陸縣(圣人澗鎮) 芮城縣(城關鎮) 垣曲縣(劉張鎮) 運城縣(運城鎮) 呂梁縣(城關鎮) 洪洞縣(城關鎮)
◎平陸縣駐地由張店遷至圣人澗。(1958年4月15日山西省人民委員會批準)
◎垣曲縣駐地由城關遷至張劉村(今新城鎮)。(1958年5月23日山西省人民委員會批準)
★撤銷榆次縣,將原榆次縣的行政區域劃歸榆次市。(1958年5月29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77次會議決定)
★隰縣、大寧兩縣合并為隰寧縣;霍縣、汾西兩縣合并為霍汾縣(1958年5月29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77次會議決定)
◎原由省直轄的大同、榆次、陽泉、長治等市,現將大同市交由晉北專署領導;榆次、陽泉市交由榆次專署領導;長治市交由長治專署領導。【1958年6月4日山西省人民委員會批準】
◎設立太原市河西區,以郊區的白家莊、和平、萬柏林等4個街道辦事處,晉祠、晉源等4個鄉(鎮)為其行政區域。(1958年7月5日山西省人民委員會批準)
◎河曲縣駐地由巡遷鎮至城關鎮。(1958年7月12日山西省人民委員會批準)
◎設立太原市河口工礦區,以原屬陽曲縣的樂泉、閣上、杏林坪、曹坪、河口等7個鄉,原屬交城縣的古交鎮、河南鄉,共9個鄉鎮進行調整后為其行政區域。(山西省人民委員會1958年8月29日批準)
★撤銷平定縣,將原平定縣的行政區域劃歸陽泉市。(1958年9月5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79次會議決定)
★將屯留、長子2縣合并設立屯長縣。(1958年9月5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79次會議決定)⊙屯長縣駐原屯留縣縣城。
★撤銷襄垣、沁縣兩縣,將原兩縣的行政區域合并設立襄沁縣。(1958年9月5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79次會議決定)⊙襄沁縣駐原沁縣縣城。
◎1958年11月3日國務院批準:
1.撤銷忻縣專署、雁北專署,合并為晉北專署,專員公署為大同市。將原忻縣專區所屬的各縣和原雁北專區所屬的各縣均劃歸晉北專署。
2.榆次專署改名為晉中專署。
3.長治專署改名為晉東南專署。
★1958年11月21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82次會議決定:
1.撤銷清徐、陽曲2個縣,將原兩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太原市。
2.撤銷大仁縣,將原兩縣的行政區域分別劃歸大同市和山陰縣。
3.撤銷天鎮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陽高縣。
4.撤銷應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山陰縣。
5.撤銷平魯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朔縣。
6.撤銷廣靈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渾源縣。
7.撤銷右玉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左云縣。
8.撤銷保德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分別劃歸河曲、興縣兩縣。
9.撤銷偏關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河曲縣。
10.撤銷神池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分別劃歸五寨、寧武兩縣。
11.撤銷岢嵐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五寨縣。
12.撤銷崞縣、代縣2個縣,將崞縣的部分行政區域劃歸寧武縣;代縣的部分行政區域劃歸繁峙縣,兩縣其余行政區域合并設立原平縣。
13.撤銷忻縣、定襄2個縣,將原兩縣的行政區域合并設立忻定縣。
14.撤銷嵐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靜樂縣。
15.撤銷盂縣、昔陽2個縣,將原兩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陽泉市。
16.撤銷壽陽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榆次市。
17.撤銷祁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太谷縣。
18.撤銷交城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分別劃歸太原市和汾陽縣。
19.撤銷文水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汾陽縣。
20.撤銷靈石、孝義2個縣,將原兩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介休縣。
21.撤銷離山、中陽2個縣,將原兩縣的行政區域合并設立離石縣。
22.撤銷左權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和順縣。
23.撤銷潞安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分別劃歸長治市和黎城縣。
24.撤銷屯長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長治市。
25.撤銷榆社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武鄉縣。
26.撤銷襄沁、沁源2個縣,將原兩縣的行政區域合并設立沁縣。
27.撤銷平順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分別劃歸壺關、黎城2縣。
28.撤銷陵川、高平2個縣,將原兩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晉城縣。
29.撤銷沁水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分別劃歸晉城、陽城、翼城3縣。
30.撤銷曲沃、新絳、襄汾、絳縣4個縣,除將襄汾縣部分行政區域劃歸臨汾縣;絳縣部分行政區域分別劃歸翼城、聞喜、垣曲3縣外;曲沃、新絳兩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和襄汾、絳縣2縣的其余行政區域合并設立侯馬市。
31.撤銷永和、隰寧、石樓、蒲縣4個縣,將原4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合并設立呂梁縣。
32.撤銷吉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鄉寧縣。
33.撤銷浮山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臨汾縣。
34.撤銷霍汾、洪趙2個縣,將原兩縣的行政區域合并設立洪洞縣。
35.撤銷河津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稷山縣。
36.撤銷安邑、解虞、臨猗、永濟4縣,除臨猗縣部分行政區域劃歸萬榮縣,永濟縣部分行政區域劃歸芮城縣外;將安邑、解虞兩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和臨猗、永濟兩縣的其余行政區域合并設立運城縣。
37.撤銷夏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分別劃歸聞喜、垣曲兩縣。
⊙大仁縣劃歸大同市行政區域改稱市郊區,駐大同市;忻定縣駐原忻縣城關鎮;離石縣駐原離山縣縣城;呂梁縣駐原隰縣縣城。
◎撤銷陽泉市郊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