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4年置瀾滄縣,因縣有瀾滄江而得名。1959年改為瀾滄拉祜族自治縣。 秦朝屬西南夷地。西漢為哀牢地;東漢、三國蜀漢屬益州永昌郡;兩晉南北朝屬寧州永昌郡。隋屬濮部。唐南詔國屬永昌節度地,宋大理國屬永昌府銀沙羅甸。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屬木連路;后改屬銀沙羅甸宣慰司。明永樂四年(1406年)屬孟連長官司(宣撫司)轄地。
清屬迤西道順寧府。光緒十四年(1888)5月,析緬寧廳猛猛土巡司之上改心、孟連宣撫司之下改心,于順寧府圈糯置鎮邊直隸廳,屬迤南道,此為瀾滄設治之始,鎮邊之名,即鎮攝邊境之意;光緒十七年(1891)析耿馬宣撫司屬之猛角、猛董地方入鎮邊直隸廳;同年,廳治遷勐朗壩;光緒二十年(1894),猛連宣撫司劃入鎮邊直隸廳。光緒二十九年(1903),廳治復遷回圈糯。
民國二年(1913)4月,迤南道更名為滇南道,鎮邊直隸廳改為鎮邊縣,隸滇南道。民國3年(1914)1月,因與貴州省鎮邊同名,乃以其地濱于瀾滄江而易名為瀾滄縣;同年6月,滇南道更名為普洱道,瀾滄縣屬普洱道。民國17年(1928)析瀾滄縣屬上改心縣佐與緬寧縣屬四排山縣佐所轄區域合,合并設立雙江縣。民國18年(1929)11月,廢普洱道,設立云南省第二殖邊督辦公署,瀾滄縣屬之。
民國21年(1932)4月,瀾滄縣屬第12政務視察區;民國23年(1934)4月屬第16政務視察區;民國24年(1935)8月屬第6政務視察區;民國26年(1937)9月,瀾滄縣勐角、勐董、大蠻海、巖帥四土司地改設滄源設治局(以上四地于1934年改土歸流);民國27年(1938)9月,瀾滄縣屬第9政務視察區;民國28年(1939)第二殖辦督辦公署裁撤。民國30年(1941)6月15日,瀾滄縣屬云南省第一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駐寧洱縣);民國31年(1942)7月屬第四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駐寧洱縣);民國35年(1946)10月屬第九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駐緬寧縣)。
1949年2月瀾滄解放,4月建立瀾滄區行政專員公署,下轄瀾滄、東朗、上允、孟連、溯濤(即寧江縣,當時紀念解放寧江時犧牲的尹溯濤而得名)5縣;12月撤銷專員公署,寧江縣劃出,另四縣復并為瀾滄縣。1950年6月,成立了瀾滄縣人民政府,屬寧洱專區。1951年4月2日,政務院批準:將寧洱專區更名為普洱專區,瀾滄縣屬之。1953年3月28日,政務院批準:普洱專區更名為思茅專區,瀾滄縣屬之。
1953年4月7日,撤銷瀾滄縣,設立瀾滄拉祜族自治區(縣級),隸屬思茅專區。 1953年7月11日,內務部批準:撤銷寧江縣,新營盤區、雅口區劃歸瀾滄拉祜族自治區。1954年5月31日,政務院批準:設立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區,以瀾滄縣的孟連區、南卡區為其行政區域,6月16日正式成立。1955年1月13日,國務院批準:撤銷思茅專區瀾滄縣的建制,將其原轄的西盟山區暫時委托瀾滄拉祜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領導。1956年10月,云南省人民委員會批準:設立西盟縣,以瀾滄縣西盟區為其行政區域。在西盟縣未成立前,西盟山區由思茅專區直接領導。
1959年12月10日,云南省民政廳報告:將相當于自治縣的瀾滄拉祜族自治區改名為瀾滄拉祜族自治縣,仍屬思茅專區。1970年,思茅專區改為思茅地區,瀾滄縣屬思茅地區。2003年10月30日,國務院批準(國函[2003]113號):撤銷思茅地區,設立地級思茅市,瀾滄縣屬地級思茅市。2007年,思茅市更名為普洱市,瀾滄縣屬地級普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