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開展“留創貸”金融產品服務試點
昨日從市人社局獲悉,市人社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印發《關于支持開展“留創貸”金融產品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助推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四鏈融合”,加大留學人員來津創業金融服務力度。
按照《通知》要求,將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全生命周期產品服務。面向初創期、成長期、成熟期、上市期企業的4類金融服務產品,將著重加大對初創企業的融資服務供給,同時降低留創企業貸款準入門檻,提高獲貸率、首貸率及信用貸占比,構建全生命周期留創金融服務體系。其中,初創期企業金融服務產品將對成立時間一般在3年以內,尚處于發展起步階段的小微初創型留創企業提供單戶授信額度最高1000萬元,其中,信用貸款最高500萬元。資金主要用于企業初創期場地租金、經營周轉等,其中,對入駐市級及以上留創園且符合相關條件的企業實行“入園即貸”,信用貸款最高100萬元。
成長期企業金融服務產品針對成立時間1年及以上,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實現一定銷售收入的小微留創企業提供單戶授信額度最高3000萬元,其中,信用貸款最高800萬元。資金主要用于企業研發投入、經營周轉等。
成熟期企業金融服務產品針對成立時間2年及以上,具有清晰發展規劃、成長性好、有可靠還款來源的中小留創企業,提供單戶授信額度最高5000萬元,其中,信用貸款最高1000萬元。資金主要用于企業經營周轉等。
上市期企業金融服務產品針對擬公開上市的留創企業,授信額度不設置上限。資金主要用于企業資產購置、經營周轉等。滿足企業多種融資需求,協助企業上市、發行債券、配套銀行授信等。貸款期限和還款方式靈活,根據企業需求商定。
除此之外,還將為留學回國人員和留創企業員工提供住房金融服務及包含留創企業負責人私人定制服務和留創企業員工專屬服務在內的個人金融服務。
據介紹,《通知》適用于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我市合法經營、信用良好、依法納稅、依法繳納社會保險,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留創企業:獲得區級及以上重點資助或獲得獎勵稱號的;主要負責人獲得區級及以上重點人才計劃資助的;在區級及以上單位組織的創新創業大賽中獲獎的;入駐市級及以上留學人員創業園的優質企業。
來津創新創業,具有良好信用記錄的留學回國人員同時適用。支持首批提出需求的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開展試點服務。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結合實際情況和市場需求,在全市逐步擴大范圍,分批擇優開展。(記者 廖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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