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賦權后轉化 寧夏科技成果這樣走出實驗室
本報記者 王迎霞 通訊員 郭嬌 馬媛媛
近日,在寧夏技術市場,寧夏農林科學院農作物研究所又當了一回“明星”。
隨著7個小麥、玉米、大豆新品種的成功轉化,該所共計入賬270萬元。其中玉米新品種銀玉6118轉化70萬元,由寧夏農林科學院農作物研究所、中國農業大學和吉林農業大學合作選育的玉米新品種中夏玉6號,轉化金額100萬元。
科研人員積極讓科技成果走出“實驗室”,并非無本之木。
近年來,寧夏持續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機制,充分激發科研人員創新創造活力。2021年12月,寧夏科學技術廳等10部門聯合印發《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再次為其破除藩籬。
酒香也怕巷子深
“酒香也怕巷子深”,這是科研單位長期以來面臨的瓶頸。
“以前科技成果所有權屬于單位,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科研人員的積極性。賦權給科技創新團隊和單位共有,能夠有效激勵其主動把科技成果轉化到生產上,應用到農業生產中,真正為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服務。”寧夏農林科學院農作物研究所所長陳東升指出。
《實施方案》就是要掃清制約科技成果轉化的障礙,由此促進創新鏈、產業鏈、價值鏈深度融合。
在充分尊重科研人員意愿的前提下,寧夏鼓勵采取“先賦權后轉化”或“先轉化后獎勵”激勵方式;遵循市場經濟和科技創新規律,暢通職務科技成果轉化通道;充分發揮市場在創新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構建以創新質量、貢獻、績效為核心的科技評價體系。
記者注意到,《實施方案》明確試點單位科研人員完成的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屬于單位,試點單位可將本單位所有的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賦予成果完成人或團隊,與其成為共同所有權人。內部收益分配方案書面約定,自主審批決策。
與此同時,試點單位可賦予科研人員不低于10年的職務科技成果長期使用權,鼓勵試點單位賦予科研人員獨占許可使用權或排他許可使用權。試點結束后,簽署的長期使用權協議繼續履行,不受人員調整、調動、退休、離職等影響。
農科院一馬當先
作為兩家試點單位之一的寧夏農林科學院,為科研人員“創富”撐腰,由來已久。
早在2019年,該院就制定出《科技成果轉化管理辦法》,規定成果轉化收益的80%用于獎勵科技成果完成人,由成果第一完成人根據參與人員貢獻大小提出分配方案,其中為科技成果研發、轉化作出重要貢獻人員的總份額不低于50%。
“激勵作用相當明顯。以前感覺干多干少、干好干壞一個樣,這回大家一下子覺得有動力了。”采訪中,多位科研人員直言道。
以農作物研究所為例,“十三五”以來,該所堅持一邊研究一邊示范,強化科企合作,共有49個品種轉化應用于產業發展,總收益達1154萬元,為打好種業“翻身仗”提供了有力支撐。
此次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改革試點中,寧夏農科院依然一馬當先。
“我們賦予所有權的職務科技成果以技術入股方式轉化,重點在枸杞、生物農藥、葡萄酒等產業領域與企業合作推進,通過在職或離崗創辦企業的方式實施;對技術秘密轉讓權、專利權、專利申請權、植物新品種使用權進行轉讓。”該院相關負責人介紹。
他還透露,農科院賦予長期使用權的職務科技成果首次賦權使用期限為10年,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商標等權利可根據實際有效期限賦予長期使用權。
另外,在《實施方案》正式出臺前已轉讓的職務科技成果,可提出賦予長期使用權的申請。
企業是最大贏家
科技成果從“實驗室”到“應用場”,最終受益的還是企業。它們是市場最具活力的因子。
截至目前,寧夏農科院農作物研究所共計為6個新品種賦予科研人員所有權,其中4個新品種本次進行轉化。
“這是一種既傳統又現代、既美味又營養的綠色保健食品,蛋白質含量10%以上,氨基酸含量8%以上,脂肪含量4%,富含鐵、硒、磷、鈣、卵磷脂等礦質元素……”當天的新品種推介會上,王永宏研究員吊足眾人胃口。
此次,王永宏團隊與中國農業大學國家玉米改良中心合作培育的彩色糯玉米品種中夏糯68號,以10萬元的價格與寧夏江洋匯聚農牧開發有限公司轉化簽約。
這家致力于種出最好吃鮮食玉米的公司,成立以來一直與科研單位進行合作。總經理劉洋坦言,之前科研人員普遍對成果轉化不怎么上心,但近幾年態度有了明顯轉變。
劉洋分析,“一方面是企業自身發展向好,他們在合作過程中看到了自身價值,另一方面是國家對科技成果轉化越來越重視,他們自己也有了奔頭”。
接下來,劉洋打算斥資1800萬元進行產業擴建,有農科院專家作技術指導,他對未來充滿信心。
“我們將充分激發科研人員創新創造活力,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提供堅強科技支撐。”寧夏科技廳成果轉化與科技服務處處長馬俊理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