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市場監管規劃》發布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新聞辦召開解讀《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市場監管規劃》新聞發布會。通報了《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市場監管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的制定過程、主要內容和相關情況。
據了解,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市場監管工作,將《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市場監管規劃》列為自治區“N”類綜合保障專項規劃,由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規劃》的編制工作從2020年7月啟動,在全面總結我區“十三五”市場監管工作成就、科學研判“十四五”市場監管工作發展形勢的基礎上,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先后赴12個盟市開展2輪專題調研,起草過程中向30余個委辦廳局和全區市場監管系統,以及自治區政協委員和人大代表、相關行業協會等廣泛征求意見,經過精心謀劃和科學論證形成《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市場監管規劃》。
《規劃》明確了“十四五”時期市場監管工作的總體目標,即圍繞“守住安全底線、聚焦民生關切、服務發展大局”,到2025年,基本建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信守法、監管有力的現代市場體系,形成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聯合、企業主責、社會參與的大質量工作格局。同時,《規劃》以定量的方式提出了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消費投訴按期辦結率、制造業產品質量合格率、公共服務質量滿意度、建設助推高質量發展的標準體系項目等5個重要預期性指標,以及隨機抽查事項清單覆蓋率、舉報按期核查率、千人農產品和食品檢驗量、食品抽檢問題處置率、基本藥物抽檢合格率、萬臺特種設備事故死亡率等6個重要約束性指標。
《規劃》還創新性提出“4+4”任務模式,即:優化4個環境、完善4個體系(營造寬松便捷的市場準入環境、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建設高標準的質量發展環境。建立現代化的市場監管體系、構建高效能的綜合執法體系、完善多元集成的協同共治體系、夯實市場監管的基礎支撐體系)。綜合安排了37項業務,涵蓋了當前市場監管常規工作,兼顧了市場監管改革發展需要,為“十四五”乃至更長一個時期構建“大市場”、提升“大質量”、做實“大監管”提供依據并留足空間。同時,《規劃》圍繞服務高質量發展、服務“兩個基地”、守住安全底線三個方面,設置了16個重大項目,增強了務實性和可操作性。(記者 趙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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