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世的古代璽印,多數出于古城廢墟、河流和古墓中。有的是中戰敗者流亡時所遺棄,也有在中殉職者遺棄在戰場上的,而當時的慣例,凡在戰場上虜獲的印章必須上交,而官吏遷職、死后也須脫解印綬上交。其它有不少如官職連姓名的,以及吉語印、肖形印等一般是殉葬之物,而不是實品。其它在戰國時代的陶器和標準量器上,以及有些諸侯國的金幣上,都用印章蓋上名稱和記錄上制造工匠的名姓或圖記性質的符號,也被流傳下來。古璽是先秦印章的通稱。我們現在所能看到的一般早的印章大多是戰國古璽。印文筆畫細如毫發,都出于鑄造。白文古璽大多加邊欄,或在中間加一豎界格,文字有鑄有鑿。官璽的印文內容有“司馬”、“司徒”等名稱外,還有各種不規則的形狀,內容還刻有吉語和生動的物圖案。印章的美學價值可以歸結為兩個方面:印章的藝術美和印章的材質美。北京印章材料
書畫上下左右,不可任意蓋印。蓋多不當,不如少蓋,印章印泥不佳,倒不如不蓋好。蓋二印,不可東倒西歪,如何蓋法,用力輕重,印章印泥保養,一切要潛心研究,是不可忽視的問題。廣義地說是漢至魏晉時期的官印的統稱。印文與秦篆相比,更為整齊,結體平直方正,風格雄渾典重。西漢末手工業甚為發達,所以新莽時代,("新"為王莽的朝代名)的官印尤為精美生動,漢代的印章藝術登峰造極,因而成為后世篆刻家學習的典范。將軍印也是漢官印中的一種。這些印章往往是在行軍中急于臨時任命,而在倉促之間以刀在印面上刻鑿成的,所又稱"急就章"。將軍印風格獨特,天趣橫生,對后的藝術風格有很大影響。漢代的將印,普通都不稱"印"而叫做"章",這是軍印的一大特點。河南印章多少錢應與題款字相等為宜,小一點亦可,不能大于題款字,大則不雅。
印章的美學價值可以歸結為兩個方面:印章的藝術美和印章的材質美。印藝之美則可分化成四個部分:印文、印款、印譜以及印飾。鑒賞印章文字,先要把握藝術表現手法的特征,如書法、章法、刀法,再要體會印文內容中蘊含的情趣、意味,綜合起來細細品鑒、慢慢欣賞。歷代諸如文學家、詩人、書畫家都對印章情有獨鐘,許多印人同時也兼工詩書畫,他們常常取用一些警世恒言,或詩詞佳句作為印章內容,以作為空閑之用。當我們看到這類語句時,往往饒有興趣,自身種下善根。印章初是信物,起印證作用。宋、元以后,因注重了書畫題跋和署款,書家們逐漸認識到印章的藝術作用并注意在書法作品中發揮這一作用,使書、印合璧的藝術得以形成。書、印相映成趣,不但使書法作品增色,活躍氣氛,起到“錦上添花”的效果,而且能調整重心,補救布局上的不足,對作品起到穩定平衡的作用。印章的種類其中之一是姓名章:姓名章是題款署名用章。姓名有連在一起的,也有分開的。題款用章,以一名一字為正,一姓一名亦可。款名,印字;款字,則用姓名章。款有姓,可用名章,款無姓,或不落款者,應用姓名章,以利辨識作者。
隋代繼秦代之后,開啟了中國古代印章制度與風格的又一新的歷史階段。這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首先,由于簡牘早已退出日常生活,紙張在公文等方面的普遍使用,公印不再局限于簡牘上所能取得的狹小平面,邊長從2.3厘米左右(秦漢一寸)猛然增大到5.4厘米左右(約合隋二寸)。由于印體加大,公印不像秦漢時代那樣刊刻職官名而發給官吏本人佩帶,而是轉為發給以官吏為的官署,完成了由職官印向官署印的轉變。公印不再佩帶而變為匣裝,置諸衙署。鑒賞印章文字,先要把握藝術表現手法的特征。
唐代公印,首先,出現了“寶記”“朱記”等新的印章自名。其次,唐初印章鈕式從隋代接近漢魏的鼻鈕向宋以后的橛鈕又跨進了一步,鼻鈕升高,鈕穿漸向豎長方形發展。唐代后期印穿已消失,完全演化為橛鈕,如西安文物考古研究所藏唐“千牛府印”。第三,印背多刻楷書印文,如唐“武夷縣之印”背款刻“武夷縣之印”5字,不再像隋公印印背鑿刻造印時間。第四,出現了新的印章門類鑒藏印和齋館印。清代百官印等級區分同樣十分嚴格,印章普遍有所增大。其字體有蒙古文楷書、滿文、漢篆等。常見的是漢滿文對照同時出現在印面上,這也是清公印的一大特點。其中漢篆中,九疊文不太興盛,出現了玉箸篆、懸針篆、柳葉篆、芝英篆等等。他們常常取用一些警世恒言,或詩詞佳句作為印章內容,以作為空閑之用。南京專業印章廠家
右側刻鑄印年及月。印臺側面刻印文名或兼印章的編號。北京印章材料
宋初百廢待興,官印一度襲用五代舊印。不久重鑄公印時,印文多嵌“新”或“新鑄”字樣,以區別于五代公印,如北宋太平興國五年980年“東關縣新鑄印”等。百官印一律用銅鑄造,大小依官階高低而有所區別。宋早期公印印文與印邊粗細相若,以后印邊逐漸加寬,如989年鑄“拱圣七都虞侯朱記”印邊已比印文寬近1倍,達0.1厘米。到南宋景定元年(1260年)鑄“嘉興府金山防海水軍統領印”,印邊已寬達0.3厘米。宋公印印文不再如隋印那樣用蟠條法制造,而是直接鑄造,印文筆畫間已不似隋唐印疏闊。方長形柄鈕已不見穿孔。與隋唐公印偶有背款不同,北宋早期公印多刻有年款,標明鑄印年月,如“東關縣新鑄印”背鑿“太平興國五年九月鑄”。中期以后,在刻鑿年款的同時,還鑿有兼管頒發鑄造的機構“少府監”的名稱。如“保捷弟一百三弟六指揮使朱記”。南宋公印轉由文思院統管,背款中“少府監”遂為“文思院”取代。靖康元年(1126年)靖康之難后,宋代官員倉皇南渡,印信多有遺失。北京印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