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周時,為少數民族游牧地,史稱“戎狄居地”。戰國時秦在今鹽池縣置昫衍縣,與烏氏縣同為寧夏地區有行政設置之始。秦始皇統一中國后,實行郡縣制,昫衍屬北地郡,漢同秦制。三國時,鹽池曾先后屬前趙、后趙、前秦、后秦。公元407年匈奴鐵費部赫連勃勃建立夏國,鹽池為其腹地。北魏統一北方后,置西安州,鹽池屬其管轄。西魏改西安州為鹽州。北周時,鹽池大部屬鹽州五原郡。隋廢五原郡,改置鹽川郡,鹽池屬其管轄。唐代,改鹽川郡為鹽州,此期間于神龍年間(公元705年或706年)在今鹽池縣西南部惠安堡置溫池縣,先后屬靈州、威州。今鹽池縣大部分屬鹽州五原縣,北宋及西夏建國后,鹽州屬其管轄。元代,鹽州并入環州。明朝正統八年(1443年)在今鹽池置花馬池營,成化年間再筑花馬池城(今鹽池縣城),弘治六年(1493年)改置為花馬池守御千戶所,正德二年(1507年)又改為寧夏后衛。清雍正時,廢衛所改稱州縣,寧夏后衛改為靈州花馬池分州,屬甘肅省朔方道(亦稱寧夏道)。
中華民國建立后于民國二年(1913年)將花馬池分州改置為鹽池縣。此時亦將原屬靈州管轄的惠安、鹽積、隰寧、萌城四堡劃歸鹽池縣管轄。1929年寧夏省建立,鹽池縣屬其管轄。1936年中國工農紅軍解放了鹽池,建立了工農政權(亦稱蘇維埃),不久,改為抗日民主政權,屬陜甘寧邊區三邊分區。此時國民黨寧夏省在惠安堡建立鹽池縣政府,管轄當時已被紅軍解放不久后撤退放棄的惠安堡、萌城堡等地,形成兩個鹽池縣并存的局面。1947年,國民黨蔣介石部進攻陜甘寧邊區,寧夏馬鴻逵部出兵配合,侵占了鹽池縣的大部分地區。因此,陜甘寧邊區鹽池縣政府遷至縣境南部山區李塬畔時,國民黨寧夏省鹽池縣政府遷至鹽池縣城。1949年8月,陜甘寧邊區收復鹽池(此前在1947年7月曾恢復過一次,時僅月余又撤退)。鹽池縣政府由山區返回縣城。9月,寧夏全省解放,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陜甘寧邊區撤銷,并存13年之久的兩個鹽池縣的局面結束。
1951年,寧夏省撤銷并入甘肅省,鹽池縣屬甘肅省河東回族自治區。1955年河東回族自治區改為吳忠回族自治州,鹽池縣屬該州。1958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成立,鹽池縣直屬自治區。1972年銀南地區成立,鹽池縣屬銀南地區。1998年銀南地區改為地級吳忠市。
(* 資料出處:《寧夏現代政區變遷沿革》,馮茂著,寧夏人民出版社,1998年9月第1版,銀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