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廣東省轄21省轄市,45縣、30市、3自治縣、42市轄區。
廣州市 8區、4市
東山區 海珠區 荔灣區 越秀區 黃埔區
白云區 天河區 芳村區
番禺市 花都市 增城市 從化市
深圳市 5區
福田區 羅湖區 南頭區 寶安區 龍崗區
珠海市 1區、1縣
香洲區
斗門縣(井岸鎮)
汕頭市 5區、2市、1縣
龍湖區 升平區 達濠區 金園區 河浦區
潮陽市 澄海市
南澳縣(后宅鎮)
韶關市 3區、1市、6縣、1自治縣
湞江區 武江區 北江區
樂昌市
曲江縣(馬壩鎮) 南雄縣(雄城鎮) 始興縣(太平鎮) 翁源縣(龍仙鎮) 新豐縣(豐城鎮)
仁化縣(仁化鎮) 乳源瑤族自治縣(乳城鎮)
河源市 1區、5縣
源城區
和平縣(陽明鎮) 龍川縣(老隆鎮) 紫金縣(紫城鎮) 連平縣(元善鎮) 東源縣(仙塘鎮)
梅州市 1區、1市、6縣
梅江區
興寧市
梅 縣(扶大鎮) 焦嶺縣(焦城鎮) 大埔縣(湖寮鎮) 豐順縣(湯坑鎮) 五華縣(水寨鎮)
平遠縣(大柘鎮)
惠州市 1區、1市、3縣
惠城區
惠陽市
惠東縣(平山鎮) 博羅縣(羅陽鎮) 龍門縣(龍城鎮)
汕尾市 1區、3縣
城 區
海豐縣(海城鎮) 陸河縣(河田鎮) 陸豐縣(東海鎮)
東莞市
中山市
江門市 2區、5市
江海區 蓬江區
新會市 臺山市 開平市 鶴山市 恩平市
佛山市 2區、4市
城 區 石灣區
南海市 順德市 三水市 高明市
陽江市 1區、1市、2縣
江城區
陽春市
陽西縣(織篢鎮) 陽東縣(東城鎮)
湛江市 4區、3市、2縣
赤坎區 霞山區 坡頭區 麻章區
廉江市 吳川市 雷州市
徐聞縣(徐城鎮) 遂溪縣(遂城鎮)
茂名市 1區、2市、2縣
茂南區
高州市 化州市
信宜縣(東鎮鎮) 電白縣(水東鎮)
肇慶市 2區、4市、6縣
端州區 鼎湖區
高要市 四會市
廣寧縣(南街鎮) 德慶縣(德城鎮) 封開縣(江口鎮) 懷集縣(懷城鎮)
云浮市 1區、1市、2縣
云城區
羅定市
新興縣(新城鎮) 郁南縣(郁城鎮)
清遠市 1區、2市、3縣、2自治縣
清城區
英德市 連州市
佛岡縣(石角鎮) 陽山縣(陽城鎮) 清新縣(太和鎮)
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吉田鎮) 連南瑤族自治縣(三江鎮)
潮州市 1區、2縣
湘橋區
潮安縣(庵埠鎮) 饒平縣(黃岡鎮)
揭陽市 1區、1市、3縣
榕城區
普寧市
揭東縣(曲溪鎮) 揭西縣(河婆鎮) 惠來縣(惠城鎮)
★撤銷英德縣,設立英德市(縣級),以原英德縣的行政區域為英德市的行政區域。(1994年1月12日民政部【民行批3號】批復)
★撤銷恩平縣,設立恩平市(縣級),以原恩平縣的行政區域為恩平市的行政區域。(1994年2月28日民政部【民行批33號】批復)
★撤銷從化縣,設立從化市(縣級),以原從化縣的行政區域為從化市的行政區域。(1994年3月26日民政部【民行批48號】批復)
★1994年4月5日國務院【國函24號】批復
1.同意調整肇慶市行政區劃,將云浮市升格為地級市,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的云城區。
2.云浮市新設云城區,云城區轄云城、高峰、河口、六都、安塘5個街道辦事處和腰古、思勞、都騎、楊柳、南盛、石達石、茶洞、托洞、富林、鎮安、白石、高村12個鎮,區人民政府駐云城街道辦事處。
3.將肇慶市的新興縣、郁南縣劃歸云浮市管轄。羅定市由省直轄。
★撤銷澄海縣,設立澄海市(縣級),以原澄海縣的行政區域為澄海市的行政區域。(1994年4月18日民政部【民行批56號】批復)
★撤銷高明縣,設立高明市(縣級),以原高明縣的行政區域為高明市的行政區域。(1994年4月18日民政部【民行批57號】批復)
★撤銷連縣,設立連州市(縣級),以原連縣的行政區域為連州市的行政區域。(1994年4月22日民政部【民行批59號】批復)
★1994年4月25日國務院【國函35號】批復:
1.同意將潮陽市的河浦鎮劃歸汕頭市。
2.設立汕頭市河浦區(縣級),以原河浦鎮的行政區域為河浦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紅岐。
3.河浦區不作為特區。
★撤銷海康縣,設立雷州市(縣級),以原海康縣的行政區域為雷州市的行政區域。(民政部1994年4月26日【民行批64號】批復)
★撤銷樂昌縣,設立樂昌市(縣級),以原樂昌縣的行政區域為樂昌市的行政區域。(1994年4月28日民政部【民行批66號】批復)
★撤銷陽春縣,設立陽春市(縣級),以原陽春縣的行政區域為陽春市的行政區域。(1994年5月5日民政部【民行批67號】批復)
★撤銷惠陽縣,設立惠陽市(縣級),以原惠陽縣的行政區域為惠陽市的行政區域。(1994年5月6日民政部【民行批68號】批復)
★撤銷吳川縣,設立吳川市(縣級),以原吳川縣的行政區域為吳川市的行政區域。(1994年5月26日民政部【民行批84號】批復)
★撤銷興寧縣,設立興寧市(縣級),以原興寧縣的行政區域為興寧市的行政區域。(1994年6月6日民政部【民行批89號】批復)
★撤銷化州縣,設立化州市(縣級),以原化州縣的行政區域為化州市的行政區域。(1994年7月4日民政部【民行批95號】批復)
★同意將江門市城區更名為江海區,區人民政府駐地從環市二路17號遷至東海路338號;郊區更名為蓬江區,區人民政府駐地從港口路26號遷至建設二路18號。(1994年8月10日民政部【民行批119號】批復)
◎湛江市郊區更名為麻章區。(國務院1994年10月10日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