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在法律上具有很高的效力。在許多國家和地區(qū),印章被視為一種法律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一份文件或合同需要確認或簽署時,印章的使用是必不可少的。它表示著信譽和承諾,是保障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之一。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yè),都需要在使用印章時保持謹慎和尊重,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印章的優(yōu)勢還體現(xiàn)在其便攜性和可復制性上。與傳統(tǒng)的紙質文件或合同相比,印章可以方便地攜帶和傳輸。同時,由于其獨特的材質和形狀,使得印章具有不可復制的特性,從而保證了文件或合同的真實性和可信度。這種獨特的安全性能使得印章成為現(xiàn)代商務活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印章在周朝時就有了。河南永字牌印章雕刻
在漢字書法中,篆書由于具備很強的裝飾性成為印章藝術的主體至今不衰。但秦漢以后,隨著書體的演變篆書已不是印章使用的的書體。除了唐宋的隸楷印章和元代的押字,在魏晉時代就出現(xiàn)了隸楷入印的先例。清以來的篆刻家亦好嘗試以今體(隸、楷、行草)入印,其中不乏佳作。由此使我們認識到,印章藝術的體現(xiàn)并不限于某一書體的使用,關鍵在于章法、書法、刀法的高度運用能力。齋館印:古人常為自己的居室,書齋命名,并常以之制成印章。唐李沁有“端居室”一印,約為此類印章的早者。武漢篆刻印章制作進一步要求自然生動、別饒情趣,這樣才可供協(xié)商、玩味。
印章根據歷代人民的習慣有:“印章”、“印信”、“記”、“朱記”、“合同”、“關防”、“圖章”、“符”、“契”、“押”、“戳子”等各種稱呼。先秦及秦漢的印章多用作封發(fā)對象、簡牘之用,把印蓋于封泥之上,以防私拆,并作信驗。而官印又象征權力。后筒簡牘易為紙帛,封泥之用漸廢。印章用朱色鈐蓋,除日常應用外,又多用于書畫題識,遂成為我國特有的藝術品之一。古代多用銅、銀、金、玉、琉璃等為印材,后有牙、角、木、水晶等,元代以后盛行石章。其它在戰(zhàn)國時代的陶器和標準量器上,以及有些諸侯國的金幣上,都用印章蓋上名稱和記錄上制造工匠的名姓或圖記性質的符號,也被流傳下來。
印章的制作過程非常精細和復雜。首先,需要選擇合適的印材,常見的有石材、金屬、象牙、玉石等。然后,雕刻師根據設計要求,使用特制的刀具將文字、圖案等雕刻在印材上。雕刻師需要具備高超的技藝和豐富的經驗,以確保印章的質量和美觀。,印章需要經過打磨和拋光等工藝,使其表面光滑細膩,以增加其觸感和視覺效果。印章的使用方式也有多種多樣。常見的是用印,即將印章按壓在紙張或其他材料上,留下印記。用印是一種正式和法律效力的行為,常見于合同、公文、證書等重要文件上。此外,印章還可以用于裝飾和收藏。一些精美的印章被視為藝術品,被人們收藏和欣賞。印章的收藏已經成為一門獨特的藝術門類,吸引了眾多收藏家和愛好者。一幅作品鈐用大小不一的兩枚印章時,要上小下大以求平穩(wěn)。
鈐印,要慎視位置。一幅作品,總有虛實、疏密之處。密處不夠緊湊,可用印章補之;疏處如覺空蕩,可借印章充實,宛如挪動小小的“秤砣”,使畫面均衡熨貼。款尾姓名、字號章的位置要安排精到,若題款下留有空白,則鈐在署款之下;若無空白,宜左不宜右。款尾印章要保持適當間隔,既忌擁擠,亦防松散。一幅作品同時鈐用引首章和壓角章,忌排放在一邊。壓角章宜放在左下角,與引首章成對角之勢。一枚精美的印章,如果沒有質地細膩厚重光潔的印泥,就不能將其風神充分地顯現(xiàn)出來,效果就會大為遜色。一般說,大字多用殷紅印泥。小字多用朱紅印泥。尤其在字帖黑底上鈐印,則必須用朱紅印泥。值得我們細加品鑒和賞析。印章由皇家頒發(fā),權力,以區(qū)別官階和顯示爵秩。長沙倚天齋印章
右側刻鑄印年及月。印臺側面刻印文名或兼印章的編號。河南永字牌印章雕刻
印章的美學價值可以歸結為兩個方面:印章的藝術美和印章的材質美。印藝之美則可分化成四個部分:印文、印款、印譜以及印飾。鑒賞印章文字,先要把握藝術表現(xiàn)手法的特征,如書法、章法、刀法,再要體會印文內容中蘊含的情趣、意味,綜合起來細細品鑒、慢慢欣賞。歷代諸如文學家、詩人、書畫家都對印章情有獨鐘,許多印人同時也兼工詩書畫,他們常常取用一些警世恒言,或詩詞佳句作為印章內容,以作為空閑之用。當我們看到這類語句時,往往饒有興趣,自身種下善根。印章初是信物,起印證作用。宋、元以后,因注重了書畫題跋和署款,書家們逐漸認識到印章的藝術作用并注意在書法作品中發(fā)揮這一作用.河南永字牌印章雕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