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的種類其中之一是姓名章:姓名章是題款署名用章。姓名有連在一起的,也有分開的。題款用章,以一名一字為正,一姓一名亦可。款名,印字;款字,則用姓名章。款有姓,可用名章,款無姓,或不落款者,應用姓名章,以利辨識作者。引首章是鈐蓋在書法作品右上的章,又稱“隨形章”,是隨石料的造型順勢刻成的的章,一般不宜為方形,而以半通、長方、圓形、半圓形、隨圓葫蘆形、自然形、肖形等為好。書法作品上是否蓋引首章要看需要而定,如款首過于整齊,需“破形”;款尾印章分量太重,需“提升”;作品上印章分布單調,需“調整”,這時應考慮蓋引首章。書法作品上的印章不是隨意鈐蓋的,而是有一定法度的。浙江篆刻印章
印章不再鈐抑封泥而轉為鈐于紙帛,封泥時代結束,鈐朱時代到來。印泥(一般為紅色)出現了。同樣出于追求醒目的實用目的,公印也由秦漢的陰文轉為陽文。秦漢印主要分鑄、鑿兩種,故所用繆篆平正謹嚴。隋代公印是用薄銅片盤曲成印文再焊于印面上,故又稱蟠條印。其印文盤曲,多為圓曲筆道。后世為將寬大的印面填滿,更將文字筆畫任意重疊折繞,發展為九疊文。秦漢時代,官印從不署款。從隋始,官署印有了刻款的習慣。有印款隋公印凡見三例,皆刻鑄造時間,如“觀陽縣印”,背部鑿款“開皇十六年(596年)十月十五日造”。四川印章加工所謂回文印,就是將印文作回旋排列的一種印章形式!
唐代公印,首先,出現了“寶記”“朱記”等新的印章自名。其次,唐初印章鈕式從隋代接近漢魏的鼻鈕向宋以后的橛鈕又跨進了一步,鼻鈕升高,鈕穿漸向豎長方形發展。唐代后期印穿已消失,完全演化為橛鈕,如西安文物考古研究所藏唐“千牛府印”。第三,印背多刻楷書印文,如唐“武夷縣之印”背款刻“武夷縣之印”5字,不再像隋公印印背鑿刻造印時間。第四,出現了新的印章門類鑒藏印和齋館印。金建國之初,使用在征遼伐宋過程中掠去的遼、宋官印。正隆元年(1156年)海陵王金朝官印,追繳襲用之遼、宋舊印。海陵王和金世宗時期(1149—1189年)成為金代公印的典范時期,公印鑄造精工,外觀平整光滑,很少見到氣孔和毛刺。金印一般印背左側刻造印機構名稱,如少府監、禮部、尚書禮部、行宮禮部等。右側刻鑄印年及月。印臺側面刻印文名或兼印章的編號。如公元1200年的金“庫普里根必刺謀克印”,印臺左側面刻“庫普里根必刺謀克印”,印背右側刻鑄印年月“永安五年閏二月”,左側刻造印機構“禮部造”。
印章的美學價值可以歸結為兩個方面:印章的藝術美和印章的材質美。印藝之美則可分化成四個部分:印文、印款、印譜以及印飾。鑒賞印章文字,先要把握藝術表現手法的特征,如書法、章法、刀法,再要體會印文內容中蘊含的情趣、意味,綜合起來細細品鑒、慢慢欣賞。歷代諸如文學家、詩人、書畫家都對印章情有獨鐘,許多印人同時也兼工詩書畫,他們常常取用一些警世恒言,或詩詞佳句作為印章內容,以作為空閑之用。當我們看到這類語句時,往往饒有興趣,自身種下善根。印章初是信物,起印證作用。宋、元以后,因注重了書畫題跋和署款,書家們逐漸認識到印章的藝術作用并注意在書法作品中發揮這一作用,使書、印合璧的藝術得以形成。書、印相映成趣,不但使書法作品增色,活躍氣氛,起到“錦上添花”的效果,而且能調整重心,補救布局上的不足,對作品起到穩定平衡的作用。印章的種類其中之一是姓名章:姓名章是題款署名用章。姓名有連在一起的,也有分開的。題款用章,以一名一字為正,一姓一名亦可。款名,印字;款字,則用姓名章。款有姓,可用名章,款無姓,或不落款者,應用姓名章,以利辨識作者。古璽是先秦印章的通稱。
邊款,就是銘刻在印章面或周面的姓名、年月等文字記錄。按照鐘鼎等銘文的稱法,“款是陰字凹入者,識是陽字挺出者”,但是在印章領域,不論陰陽,通常統稱為邊款或款識,很少有把印章陽文款識稱為“邊識”的。上古印章極少署款,文彭以雙刀行書款開了風氣,此后的印家各顯身手,使印章邊款迅速上升為印章藝術的重要組成部分,起到了像繪畫題跋一樣的作用。在款識的刻制上,也同樣顯示出印家們精彩的刀法和高超美妙的書法境界,值得我們細加品鑒和賞析。印章大小,應與書法作品的幅式大小相匹配。浙江倚天齋印章批發
進一步要求自然生動、別饒情趣,這樣才可供協商、玩味。浙江篆刻印章
傳世的古代璽印,多數出于古城廢墟、河流和古墓中。有的是中戰敗者流亡時所遺棄,也有在中殉職者遺棄在戰場上的,而當時的慣例,凡在戰場上虜獲的印章必須上交,而官吏遷職、死后也須脫解印綬上交。其它有不少如官職連姓名的,以及吉語印、肖形印等一般是殉葬之物,而不是實品。其它在戰國時代的陶器和標準量器上,以及有些諸侯國的金幣上,都用印章蓋上名稱和記錄上制造工匠的名姓或圖記性質的符號,也被流傳下來。古璽是先秦印章的通稱。我們現在所能看到的一般早的印章大多是戰國古璽。印文筆畫細如毫發,都出于鑄造。白文古璽大多加邊欄,或在中間加一豎界格,文字有鑄有鑿。浙江篆刻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