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雕刻文字,古的有殷的甲骨文,周的鐘鼎文,秦的刻石等,凡在金銅玉石等素材上雕刻的文字通稱“金石”。璽印即包括在“金石”里。璽印的起源或說商代,或說殷代,至今尚無定論。根據遺物和歷史記載,至少在春秋戰國時已出現,戰國時代已普遍使用。起初只是作為商業上交流貨物時的憑證。秦始皇統一中國后,印章范圍擴大為證明當權者權益的法物,為當權者掌握,作為統治人民的工具。戰國時期,主張合縱的名相蘇秦佩戴過六國相印。近幾年來,出土的文物又把印章的歷史向前推進了數百年。也就是說,印章在周朝時就有了。其它在戰國時代的陶器和標準量器上,以及有些諸侯國的金幣上,都用印章蓋上名稱和記錄上制造工匠的名姓或圖記性質的符號,也被流傳下來。是貴重禮品,根據對象、目的的不同,送禮有不同的講究。西安篆刻印章種類
魏晉的官私印形式和鈕制都沿襲漢代,但鑄造上不及漢印精美。傳世的給兄弟民族的官印,文字較多,用刀如刻如鑿,書法風格表現為舒放自然,從而成為一個時期篆刻風格的。南北朝各國傳世印章不多,官印尺寸稍大,文字鑿款比較草率,官印未見鑄印。子母印又稱"璽印",起于東漢,盛行于魏晉六朝,是大小兩方或三方印套合而成的印章。人印腹空,可以合宜地套進一方或二方小印,形成母懷子的形狀。也有套進一方兩印(如右欄"郭意"印)成一組三方的。在一方印章的體積中,兼備了幾方印的使用價值,古代印匠的工藝水平由此見。雜形璽因其獨特的諧趣與官印的莊嚴、沉著的要求不同,故只用于私印。西安篆刻印章種類一幅作品鈐用大小不一的兩枚印章時,要上小下大以求平穩。
印章在法律上具有很高的效力。在許多國家和地區,印章被視為一種法律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一份文件或合同需要確認或簽署時,印章的使用是必不可少的。它表示著信譽和承諾,是保障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之一。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都需要在使用印章時保持謹慎和尊重,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印章的優勢還體現在其便攜性和可復制性上。與傳統的紙質文件或合同相比,印章可以方便地攜帶和傳輸。同時,由于其獨特的材質和形狀,使得印章具有不可復制的特性,從而保證了文件或合同的真實性和可信度。這種獨特的安全性能使得印章成為現代商務活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有數家的銅印章作坊,齊聚了能工巧匠,集皇家工藝之精華,日夜煙火不熄,為北京印章市場提供了充足的貨源,小到學徒領薪的銅戳子,大到清室皇親國戚、文人墨客、收藏家掌上把玩的絕世精品。銅印材較之其它印材,如石、木、牛角、象牙、有機玻璃等,優點是堅久耐用,傳世性強,藝術表現的形式豐富,適宜加工。銅印材顏色莊重,它可以比上述印材表現更細致、鏤空等,配合錯金、錯銀、鎏金、鏨制等表面深加工技術,銅印章可以更高層次地表現皇家的永恒、持久、莊重、高貴的氣派。書法、章法、刀法,再要體會印文內容中蘊含的情趣、意味,綜合起來細細品鑒。
印章的風格,應與作品的書體,風格相協調一致。如單刀直入的急就印章,不宜鈐蓋在工整秀麗的小楷作品上,奔放雄健的書法作品,不宜鈐蓋娟秀工麗的鐵線印章,否則,便格格不入,直接影響書法作品的藝術效果。鈐用閑章,不僅要注意使其內容與作品正文渾然一體,不可違悖,而且應注意保持印章內容與風格的協調一致,如“祖國河山”印不能刻得支離破碎,“一代英豪”印不能刻得纖細無力。如此等等。古往今來,印章是權力、身份的象征,是責任、信用的體現方式,更是文人雅士把玩的心愛之物。印章是用作印于文件上表示鑒定或簽署的文具,大多印章都會先沾上顏料再印,不沾顏料,印上平面后會呈現凹凸的稱為鋼印,有些是印于蠟、火漆或信封上的蠟印。制作材質有金屬、木頭、石頭、玉石等。記錄上制造工匠的名姓或圖記性質的符號,也被流傳下來。湖北倚天齋印章加工
走過你征我伐、割據多如牛毛的南北朝,歷史終于又一次掙脫窄狹的瓶頸,豁然開朗。西安篆刻印章種類
印章,用作印于文件上表示鑒定或簽署的文具,一般印章都會先沾上顏料再印上,不沾顏料、印上平面后會呈現凹凸的稱為鋼印,有些是印于蠟或火漆上、信封上的蠟印。制作材質有金屬、木頭、石頭、玉石等。秦以前,無論官,私印都稱“璽”,秦統一六國后,規定皇帝的印獨稱“璽”,臣民只稱“印”。漢代也有諸侯王、王太后稱為“璽”的。唐武則天時因覺得“璽”與“死”近音(也有說法是與“息”同音),遂改稱為“寶”。唐至清沿舊制而“璽”“寶”并用。漢將軍印稱“章”。其它在戰國時代的陶器和標準量器上,以及有些諸侯國的金幣上,都用印章蓋上名稱和記錄上制造工匠的名姓或圖記性質的符號,也被流傳下來。西安篆刻印章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