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川,因縣東有隴川江(亦曰麓川江)而得名,傣語稱“勐宛”,意為太陽照耀的地方。先秦為勐果占壁王國(傣語稱勐卯弄),建雷允城。西漢為滇越乘象國及哀牢國故地。東漢永平12年(69),設哀牢縣(今盈江縣),屬永昌郡。三國蜀漢屬益州永昌郡。兩晉屬寧州永昌郡。南朝屬寧州永昌郡西城縣(今盈江縣)。北朝周至隋屬濮部。唐初屬為金齒部。唐南詔國屬永昌節(jié)度轄地。宋大理國為驃睒(今隴川),屬騰沖府。
元初置大理等處宣撫司。中統(tǒng)二年(1261)置金齒等處安撫司,至元八年(1271)分置東路、西路二安撫司,十二年(1275)改置鎮(zhèn)康路、建寧路二安撫司。至元十三年(1276),置平緬路,屬鎮(zhèn)西平緬麓川宣撫司。至元二十三年(1286),鎮(zhèn)西平緬麓川等路、鎮(zhèn)康茫施柔遠等路二宣撫司合并設置大理金齒等處宣撫司,駐永昌府。至元二十八年(1291),大理金齒等處宣撫司改置大理金齒等處宣慰司都元帥府。
明洪武十五年(1382)仍置平緬宣慰司,同年屬布政司;洪武十七年(1384)改置平緬軍民宣慰司,同年更名麓川平緬軍民宣慰司,自姐蘭徙治故麓川府;正統(tǒng)六年(1441)廢,正統(tǒng)九年(1444)于隴把置隴川宣撫司,仍屬布政司。正統(tǒng)年間隴川宣撫副使駐遮放城,萬歷十二年(1584)置遮放副宣撫司,屬隴川宣撫司。清初襲明制,設隴川宣撫司(下轄遮放副宣撫司),直屬云南省。戶撤、臘撒長官司屬永昌府。
順治十七年(1661),隴川宣撫司(下轄遮放副宣撫司)劃歸永昌府。雍正二年(1724)裁戶撤、臘撒二長官司。雍正八年(1730)7月,永昌府屬迤西道。乾隆三十五年(1770)復置戶撒、臘撒二長官司(今隴川縣戶撒鄉(xiāng))。嘉慶二十五年(1820)10月,升永昌府屬騰越州為騰越直隸廳,將隴川、遮放(副)宣撫司及戶撒、臘撒二長官司劃歸騰越廳。道光二年(1822)9月,降騰越直隸廳為散廳,復屬永昌府。
民國元年(1912),隴川宣撫司改為隴川彈壓委員,兼轄戶撒、臘撒二長官司。民國5年(1916),隴川彈壓委員改為隴川行政委員,旱季駐章鳳,雨季駐杉木籠;臘撒長官司并入勐卯行政委員,戶撒長官司并入干崖行政委員;隴川行政區(qū)均屬騰越道。民國18年(1929),裁騰越道,設立云南省第一殖邊督辦公署,隴川行政區(qū)屬之。民國21年(1932),隴川行政委員改為隴川設治局(1935年6月批準),屬云南省第一殖邊督辦公署。民國29年(1940),廢云南省第一殖邊督辦公署,改設騰龍邊區(qū)行政督察區(qū)(一說為1938年),隴川設治局屬之。民國31年(1942),隴川設治局屬云南省第六行政督察區(qū)(駐騰沖縣,1943年移駐保山縣)。民國37年(1948),隴川設治局屬云南省第十二行政督察區(qū)(駐騰沖縣)。
1950年5月隴川解放。1951年12月21日成立隴川縣各民族聯(lián)合政府,隸屬保山專區(qū)。1952年11月21日,政務院批準:撤銷隴川設治區(qū),設立隴川縣。1954年9月11日,政務院批準:設立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區(qū)(地級),隴川縣屬德宏自治區(qū)。1956年4月29日國務院批復:將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區(qū)改為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隴川縣屬德宏州。1958年11月30日,隴川、瑞麗合并為瑞麗縣,12月1日正式合署辦公,縣府設勐卯鎮(zhèn)。1959年11月1日,隴川、瑞麗分設,恢復原建制。1960年潞西縣崩補鄉(xiāng)半個鄉(xiāng)域劃歸隴川縣。1969年11月撤銷德宏州,并入保山專區(qū),隴川縣屬保山專區(qū)。1970年保山專區(qū)改為保山地區(qū),隴川縣屬之。1971年11月恢復德宏州,隴川縣屬德宏州。
1998年4月29日,民政部【民行批11號】批復:同意將隴川縣人民政府駐地由城子鎮(zhèn)遷至章鳳鎮(zhèn)(1998年3月20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