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門鎮位于新鄉市區東南部。轄新興1個社區,洪門、保安堤、張堤、趙樓、公村、喬榭、原堤、駱駝灣、張莊、段莊、留莊營、關堤、申店、東陳莊14個行政村。
[代碼]410702100:~003新興社區 ~200洪門村 ~201保安堤村 ~202張堤村 ~203趙樓村 ~204公村 ~205喬榭村 ~206原堤村 ~212駱駝灣村 ~214張莊村 ~215段村 ~216留莊營村 ~217關堤村 ~218申店村 ~219陳莊村
[沿革]1955年建洪門中心鄉,1958年建公社,1983年改鄉,1996年建鎮。1997年,位于新鄉縣東北部,面積58.6平方千米,人口2.9萬,轄原堤、保安堤、漲堤、趙樓、公村、定國、呂村、堡上、孫莊、東聶莊、秦莊、喬謝、洪門、王灣、李村、趙村、賈屯、梁任旺、東臺頭、西臺頭、東楊村、西楊村、南馬莊23個行政村。
2003年12月25日,國務院批準(國函[2003]134號):將新鄉縣洪門鎮(不含王灣、李村、趙村、賈屯、梁任旺、定國、呂村、堡上、孫村、東聶莊、秦莊11個村)劃歸紅旗區管轄,王灣、李村、趙村、賈屯、梁任旺5個村劃歸衛濱區管轄;定國、呂村、堡上、孫村、東聶莊、秦莊6個村劃歸牧野區管轄;將原郊區平原鄉的孟營一村、孟營二村、孟營三村、城關、東關、駱駝灣、馬小營、張莊、段村、留莊營、飲馬口、西馬小營、臧營13個村劃歸紅旗區管轄。
2006年,將洪門鎮的南馬莊、東臺頭、西臺頭、東楊村、西楊村5村劃歸關堤鄉管轄,將關堤鄉的關堤、申店、東陳莊3村劃歸洪門鎮管轄;調整后,洪門鎮轄原堤、張堤、保安堤、趙樓、洪門、喬謝、公村、留莊營、段村、張莊、駱駝灣、東關、孟營一村、孟營二村、孟營三村、馬小營、城關、關堤、申店、東陳莊,共計20個建制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