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摘自宜豐縣政府網站:
宜豐清代以前行政區劃
宋太平天國六年建新昌縣時,全境分為7鄉。元豐年間(1078-1084)劃為9鄉。
元初以50家為1社,一縣分為8鄉578社。大德年間(1292-1307),又把縣城分為東北和西南兩隅。
明初改社為圖,永樂(1403-1424)以后,分全縣為160余圖。正統年間(1436-1449)并為129圖。弘治年間(1488-1505)并為123圖。
清沿明制,分全境為8鄉41都2隅123圖(城內東北偶和西南隅各統2圖)。
宜豐民國時期行政區劃
民國初年,縣內行政區劃仍沿清制。民國19年(1930)2月,根據國民政府頒布的《縣組織法》規定,以老8鄉為基礎,劃全縣為7個區,區以下設行政村。7個區的劃分是:第一區轄原秦和鄉,區公所駐鹽步鎮;第二區轄原天寶鄉,區公所駐辛會村;第三區轄原廣賢鄉,區公所駐芳塘;第四區轄原宣風鄉、區公所駐棠浦;第七區轄原太平鄉,區公所駐同安。
民國21年(1932)3月,分第六區所轄之原天德鄉為第八區,區公所駐新莊。與此同時,依省府通令,在全縣編組保甲。保甲之編制,以戶為單位,戶設戶長,十戶為一甲,甲設甲長,十甲為一保,保設保長,保以上設保長聯合辦公處(簡報保聯),設保聯主任。
民國24年(1935),重新調整全縣行政區劃:原第一區和第五區合并為第一區,區署駐鹽步鎮;原第三區和第四區合并為第二區,區署駐芳塘;原第六、第七、第八區合并為第三區,區署駐棠浦;原第二區改稱第四區,區署駐會市。至年底全縣有4區30保聯223保2356甲。此后,保聯和保時有調整,至民國26年(1937)2月統計,全縣有4區30保聯204保。
民國28年(1939)2月,廢除保聯改設鄉鎮,全縣分為4區21鄉6鎮193保。第一區轄金街鎮和鹽津、楓源、良岡、廣德、新興、續良等7鄉;第二區轄芳塘、集興、黃崗、祿集、石凌、十都、同興等7鄉;第三區轄棠浦、同安、湖城等3鎮和板橋、江洲、尚賢、花橋、新莊等5鄉;第四區轄會市、潭山等2鎮和黃沙、龍岡等2鄉。
民國30年1月,依《縣各級組織綱要》草案之規定,將原有27個鄉鎮編并為18個鄉1個鎮186保1791甲,至10月經省政府批準施行。這次編并情況如下:金街鎮與鹽津鄉合并為鹽步鎮;良岡鄉與續良鄉合并為續良鄉;芳塘鄉與集興鄉合并為芳溪鄉;同興鄉和祿集鄉合并為宣化鄉;石凌鄉與十都鄉合并為風德鄉;新莊鄉與湖城鎮合并為天德鄉;尚賢鄉與花橋鄉合并為平治鄉;會市鎮與黃沙鄉合并為會黃鄉;同安鎮改名太安鄉;楓源鄉改名風廉鄉;潭山鎮改名潭山鄉;棠浦鎮改名棠浦鄉;其余黃崗、廣德、新興、雙庫、板橋、江洲、龍岡等鄉未作變動。同年12月,裁撤各區署。
民國35年(1946)7月,再并全縣1鎮13鄉160保1504甲。此后保甲雖有小的調整,但鄉鎮未作變動。
宜豐各時期縣域范圍變化
宋建新昌縣后,境域一直未發生大的變動,適至近代,才略有變遷。
民國22年(1933)11月,江西省政府根據陸?哲娍偹玖畈拷餍袪I當年7月發出的訓令,決定在全省設立8個特別區。將今潭山鎮、天寶鄉和同安、花橋部分地區劃出,與毗鄰的修水、銅鼓、奉新3縣部分地區設立找橋特別區(縣級建制)。特別區政治局于翌年2月設署于潭山萬壽宮,5月初遷漢塘花門樓。1935年4月,撤銷找橋特別區,歸還建制。
1956年6月23日,南昌專署決定,將上高縣官橋區塘下鄉鄧坑村劃歸宜豐棠浦區永和鄉管轄。
1958年冬,上高縣建神山水庫,淹沒英塘公社(今澄塘鄉)劉峰、筆峰兩大隊耕地1901畝。1962年冬,將此兩大隊41戶劃歸上高水口公社和轄。
同年冬,上高修和平水庫,淹沒江洲公社(今棠浦鄉)耕地1747畝。又修引龍飛水庫,淹沒石市公社(今石市鄉)耕地488畝。
同年冬,高安建上游水庫,淹沒新莊公社(今新莊鄉)耕地360畝。上述各水庫共用宜豐耕地、山地、空地7500多畝。
1968年11月28日,將原上高縣徐市公社的石陂大隊劃給宜豐。29日,宜春地區革命委員會決定,將宜豐縣蓼市集鎮及火溪、檀溪、荷塘3個大隊525戶、1922人劃歸上高縣徐市公社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