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蘭坪縣域屬益州郡比蘇縣。東漢蜀漢至西晉時期,比蘇縣屬永昌郡。東晉南朝時期,比蘇縣又屬西河陽郡。唐麟德元年(664)蘭坪境內東部置眉鄧州,內部(營盤一帶)置洪郎州,同屬姚安都督府。唐開元二十六年(738)眉鄧、洪郎兩州屬南詔所置寧北節度管轄。唐僖宗乾符年間(874~879)南詔設劍川節度,蘭坪境內分羅眉川(東部)、牟郎共城(今營盤一帶)、若耶(又稱若耶井)、諱溺(義稱諱溺井)4個區域,均屬劍川節度。南詔時屬劍川節度謀統郡。
宋大理國時期,蘭坪設蘭溪郡屬謀統府。南宋淳佑十二年(1252、蒙古憲宗二年)納西族首領麥良迎蒙古軍有功受麗江茶罕章管民官。南宋寶佑二年(1254、蒙古憲宗四年)蘭溪郡及境內土酋羅氏率眾內附麗江茶罕章管民官,羅氏被封為萬戶。元至元八年(1271)蘭溪郡屬茶罕章宣慰司。元至元十二年(1275)置蘭州,羅氏領知州銜,屬茶罕章宣慰司。元至元十三年(1276)蘭州屬麗江路軍民總管府。元至元二十二年(1285)蘭州屬麗江路軍民宣撫司。明洪武十五年(1382)立鶴慶府,蘭州屬鶴慶府。明洪武十七年(1384)蘭州土酋羅氏因軍功實授蘭州世襲土知州,蘭州屬麗江府。明洪武三十年(1397)十一月,蘭州屬麗江軍民府。蘭州土司羅定國于同治十二年(1873年)奉命將士知州府從上蘭故址遷移到瀾滄江邊的兔峨區(原先駐扎在瀾滄江東岸的兔峨村定居)。
清順治十六年(1659)麗江軍民府土知府木懿歸附清朝。順治十七年(1660),麗江軍民府改為麗江府,蘭州屬之。雍正元年(1723),實施“改土歸流”,所屬州縣并入,蘭州為麗江縣之一部。乾隆三十五年(1770)在麗江府下置麗江縣,蘭州屬麗江縣。同治十三年(1874)麗江府劍川右營都司移駐喇雞鳴井。光緒七年(1881)喇雞鳴井營都司移駐劍川,吉尾(營盤)汛移駐喇雞鳴井。光緒八年(1882)喇雞鳴井營都司奉調劍川縣城。
民國元年(1912)12月設蘭坪州治,從麗江縣的二十七里中析出東新化里、西新化里、通甸里、江東西里、兔峨里和順化里等6里為蘭坪州。石登設彈壓委員。怒俅殖邊總隊在蘭坪營盤街設殖邊總局。民國三年(1914)改稱為蘭坪縣,仍轄六里,縣城在白地坪(今金頂鎮文興街),以原名“蘭”和白地坪之尾字而得名。民國十年(1921年)推行區、里建制,從通甸里析出上蘭里,并將全縣劃為六個區。除通甸里和上蘭里共為第二區外其余皆為區、里歸一:第一區為東新化里,第二區為通甸里和上蘭里,第三區為兔峨里,第四區為西新化里,第五區為順化里,第六區為江東西里。
民國二十年(1931年),廢除區、里建制,推行區、鄉(鎮)自治建制,蘭坪直至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區劃劃編才完成。全縣共劃為6個自治區,25個鄉(鎮)(19個鄉,6個鎮): 第一區:轄永興鎮,文興鄉,瑯共鎮,啦井鄉。 第二區:轄通甸鎮,安樂鄉、樂天鎮、富民鄉、興仁鄉。 第三區:轄武愍鎮,武定鄉、文明鄉、大鵬鄉。 第四區:轄石登鄉、集鳳鄉、煙川鄉、中排鄉。 第五區:轄維登鄉、富川鄉、碧玉鄉、高山鄉。 第六區:轄兔峨鎮、鳳毛鄉、鵬池鄉、怒地鄉。 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撤銷區的建制,全面推行鄉、鎮、保甲建制,全縣劃為11個鄉、鎮,98保,955甲。這次劃編,鄉鎮名稱除石寶、高山兩個鄉名外,其余均無與現在的鄉、鎮名稱基本一致。
1948年8月11日蘭坪縣政務委員會成立,行使縣人民政府職能。1949年5月10日蘭坪縣解放;同年10月14日,撤銷蘭坪縣政務委員會,成立蘭坪縣人民政府。1950年4月15日,蘭坪縣城從金頂遷往拉井,屬麗江專區。1950年原兔峨土司地界的怒地鄉劃給了原碧江縣(現已撤消)。1954年第二區的利苴鄉劃歸麗江地區的麗江納西族自治縣。1956年7月第二區的上蘭片(含12鄉共30個自然村2085戶、9757人)劃歸大理劍川縣。12月蘭坪縣人民政府改為縣人民委員會。1957年蘭坪縣劃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1965年12月8日第六區(維登)10個公社,共115個生產隊1950戶,8071人,劃歸迪慶州的維西傈僳族自治縣。
1967年3月30日成立“蘭坪縣軍事管制委員會”,對蘭坪實行軍管;同年11月21日,經昆明軍區第十四軍黨委批準,成立蘭坪縣革命委員會領導全縣工作。1971年恢復中共蘭坪縣委員會。1973年怒江州由麗江專署代管改屬云南省人民政府管轄,蘭坪縣隸屬怒江州。1980年3月13日,縣革委會分別向省人大常委會、省人民政府、省政協和怒江州革委會呈報《關于縣級機關駐地搬到金頂的請示報告》。9月18日,經省政府常務會議討論,同意蘭坪縣級機關由拉井遷到金頂,并于10月27日給怒江州革委下發《關于蘭坪縣級機關遷到金頂問題的通知》。1981年6月,撤銷蘭坪縣革命委員會,恢復蘭坪縣人民政府。1985年8月,縣城遷至金頂鎮江頭河。1987年11月27日,經國務院批準,設立蘭坪白族普米族自治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