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政府關于調整鹽城市部分行政區劃的通知》(蘇政發[2004]9號 2004年1月20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經國務院批準,對鹽城市部分行政區劃進行調整。現通知如下:
一、撤銷鹽都縣,設立鹽城市鹽都區,以原鹽都縣潘黃、大縱湖、北龍港、樓王、學富、義豐、尚莊、葛武、北蔣、秦南、龍岡、郭猛、大岡13個鎮的行政區域為鹽都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潘黃鎮。
二、鹽城市城區更名為鹽城市亭湖區。亭湖區轄原鹽城市城區以及原鹽都縣的便倉、伍佑、步鳳3個鎮。區人民政府駐人民中路。
上述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設置,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鹽城市自行解決。
《江蘇省政府關于同意設立鹽城市鹽都區新都街道辦事處的批復》(蘇政復[2005]78號 2005年9月1日)
鹽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在鹽都區政府所在地設立街道的請示》(鹽政發[2005]163號)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同意將鹽城市鹽都區潘黃鎮管轄的娛樂、福才、劉朋、南港、玉新、萬勝、興民、東進、民富、野丁、新伙、福利、伍康、伍岡、益豐等15個居委會從潘黃鎮劃出,設立新都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劃調整后,潘黃鎮行政區域面積62.57平方公里,人口6.58萬,轄3個居委會、20個村委會;新都街道辦事處面積58.43平方公里,人口5.18萬,管理15個居委會。
行政區劃調整工作政策性強,請你市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社會穩定。
《江蘇省政府關于同意調整鹽城市市區部分行政區劃的批復》(蘇政復[2007]9號 2007年2月12日)
鹽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將亭湖區張莊街道辦事處劃歸鹽都區管轄的請示》(鹽政發[2007]11號)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同意將鹽城市亭湖區張莊街道辦事處劃歸鹽都區管轄。行政區劃調整后,亭湖區行政區域面積689.3平方公里,人口78.56萬人,轄7個街道辦事處、7個鎮;鹽都區行政區域面積1038.7平方公里,人口73.01萬人,轄2個街道辦事處、13個鎮。
行政區劃調整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望你市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社會穩定。
《江蘇省政府關于調整鹽城市鹽都區部分行政區劃的批復》(蘇政復[2010]58號 2010年8月20日)
鹽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調整鹽都區部分鎮(街道)行政區劃的請示》(鹽政發[2010]99號)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同意撤銷鹽都區義豐鎮、大縱湖鎮,將原兩鎮所轄區域合并,設立新的大縱湖鎮,鎮政府駐義豐集鎮人民中路103號。
二、同意撤銷鹽都區北龍港鎮、樓王鎮,將原兩鎮所轄區域合并,設立新的樓王鎮,鎮政府駐樓王集鎮開放路21號。
三、同意撤銷鹽都區葛武鎮、尚莊鎮,將原兩鎮所轄區域合并,設立新的尚莊鎮,鎮政府駐尚莊集鎮人民路1號。
四、同意撤銷鹽都區秦南鎮、北蔣鎮,將原秦南鎮的河夾、中徐2個居委會及略沿、連心、華府、周伙、大同、施灣、大成、陳祁8個村委會劃歸學富鎮管轄;將原秦南鎮其它區域與原北蔣鎮所轄區域合并,設立新的秦南鎮,鎮政府駐秦南集鎮人民東路5號。
五、同意撤銷鹽都區潘黃鎮,以原潘黃鎮的兆泉、大孫、躍進、美麗、旭日、東升、吳楊、楊壩、寶才、朱莊、何橋11個居委會及仰徐、新民2個村委會區域設立潘黃街道辦事處;將龍岡鎮的丁晏居委會,郭猛鎮的喬莊、黃劉2個居委會和吳徐、大李2個村委會劃出,與原潘黃鎮的方向、益民、孫吳、健仁、古亭、躍馬6個居委會和北港、先鋒、合心、蟒南4個村委會區域合并,設立鹽龍街道辦事處。
行政區劃調整后,大縱湖鎮行政區域面積136平方公里,人口7.06萬人,轄6個居委會、20個村委會;樓王鎮行政區域面積150.7平方公里,人口7.4萬人,轄6個居委會、22個村委會;尚莊鎮行政區域面積103.36平方公里,人口6.78萬人,轄7個居委會、19個村委會;秦南鎮行政區域面積127.25平方公里,人口8.87萬人,轄5個居委會、27個村委會;學富鎮行政區域面積83.37平方公里,人口5.74萬人,轄4個居委會、16個村委會;龍岡鎮行政區域面積93.51平方公里,人口7.68萬人,轄9個居委會、22個村委會;郭猛鎮行政區域面積62.95平方公里,人口4.78萬人,轄2個居委會、12個村委會;潘黃街道行政區域面積25.88平方公里,人口4.07萬人,轄11個居委會、2個村委會;鹽龍街道行政區域面積48.23平方公里,人口4.59萬人,轄9個居委會、6個村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