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沃西(北京)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2025-05-13
德國實用新型專利中 “產品” 的定義比中國的實用新型專利范圍大得多,對于產品的組分、無固定形態的氣體、涉及計算機程序的硬件裝置等,均可以獲得實用新型專利,甚至用方法步驟來限定產品的技術特征也不會被審查員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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