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模式的順利運作還需要良好的平臺支撐,為此,天臺建立“以廢治廢”固廢產業數字化平臺,加強設施運行智慧化管理,建立活性炭全過程智治監管平臺,打造活性炭設施管理、活性炭設施改造、活性炭更換、廢活性炭處置的數字化全業務體系。經過一年多的試點推廣,天臺通過“綠島”模式,實現“以廢治廢”,有效解決小微企業活炭吸附設施運行成本高、管理難度大、運行不規范問題,實現活性炭再生企業運營效率提升45%,經濟效益增加30%;小微企業環保管理費用下降60%,活性炭費用節約45%,活性炭4次再生循環,減少約80%由活性炭使用帶來的碳排放。綠島模式鼓勵城市以生態保護和自然景觀保護為目標。福建塑料綠島模式設計單位
一方面,環保標準必須達到,環保義務必須履行;另一方面,企業生存發展,困境具體而現實。中小企業如果單獨建設完備的污染治理設施,成本過高,難以承受,即便建有簡易的治理設施,也很難穩定達標排放,導致相當一部分企業陷入“治污可能要賠、不治可能要停”的兩難境地。尤其在肺炎肺炎影響、宏觀經濟下行壓力不斷增大的背景下,治污成本的大幅增加,對于中小企業的經營發展更是“雪上加霜”。同時,治理污染需要一定的專業性,不少中小企業由于綜合實力不強、轉產轉型頻繁,往往缺乏專業的治理技術和人員,治污設施管理不規范、運行不正常的現象時有發生,又陷入“反復治、治反復”的惡性循環。上海工業園區綠島模式哪家強綠島模式強調綠色發展,致力于構建環境友好型社會,推動可持續發展。
為創新生態環境治理模式,統籌區域共享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幫助中小市場主體降低污染治理成本,近期,省財政廳聯合相關部門按照事后補助的方式,通過項目申報、專業人士評審等程序,遴選支持20個“綠島”項目,其中工業項目11個、農業項目4個和服務業項目5個,統籌推進“綠島”項目建設。專項整治,提升治理效能。針對縣域內采用低效設施治理VOCs廢氣及使用蜂窩活性炭的企業,逐一走訪排查,無償為其編制“一廠一策”改造方案,督促企業嚴格落實設施改造、更換優良顆粒炭等工作。目前已完成改造企業259家,“廠策”全部實施后,全縣低效設施提升率達100%,蜂窩炭全方面“清零”,預計VOCs年排放量將減少260噸以上,為經濟高質量發展騰出環境承載空間。
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大氣所副所長、研究員寧淼在會議中指出:“對于VOCs綜合治理類項目,每年大氣專項資金都有大量的支持,其中‘綠島’項目是非常主要的重點支持方向。”她介紹,據統計,針對狹義“綠島”項目(不涵蓋農業、餐飲油煙等類型),當前,全國省份累計完成集中涂裝中心、有機溶劑集中回收處置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這3種類型的“綠島”項目共144個。具體到新建相關項目的支持額度,她表示,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支持額度達30%;VOCs源頭治理支持生產線改造的20%;新建集中噴涂中心的末端治理設施是支持50%,生產設備支持20%,但需要說明替代企業的一個情況,意味著集中涂裝同時不能保留原來分散的噴涂,項目要實現相對較大的減排量。通過實施綠島模式,我們的城市變得更加宜居,空氣質量得到了明顯改善。
“綠島”模式還改變了從前單一的監管方式,組建了由屬地government、地產商、企業或專業機構等多種形式組成的園區管理機構,明確相關環保責任和義務,負責園區生態環保事務的落實。此外,“綠島”模式還特別強調了資源節約和循環利用,通過“企業+基地+農戶”的方式,與周邊農戶簽訂購銷合同,提供豬苗、果苗、生物有機肥料和種養技術指導,同時收購農產品,形成企業與農戶之間的良性循環,實現區域整體的協調發展。源頭治理 深度減排,該“綠島”項目由江陰高新區投資,無償為80余家中小型餐飲店鋪安裝油煙設備,達到集中收集、集中治理、達標排放的目的。項目配建4000㎡的油煙公共收集管道對原有低空散排油煙進行集中收集,安裝集中式大型油煙凈化設備19套,項目竣工運營后,由第三方性能機構進行晝夜檢測,監測報告顯示:經凈化處理后的,油煙排放濃度在<1mg/?,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10mg/?,油煙異味排放問題大幅度下降。綠島模式追求城市建設與自然環境和諧共生。集中治理綠島模式裝置安裝
綠島模式強調城市規劃和建設要以環境友好為導向。福建塑料綠島模式設計單位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環評處處長戴明忠介紹,中小微企業、個體經營戶生存壓力大,創設“綠島”的初衷,既是通過“集約建設”為這些市場主體降低治污成本,也是希望借助“共享治污”將游離于監管之外的市場主體管起來。“綠島”助力監管,在危廢處置方面尤為明顯。在無錫青龍山工業園,小微企業將各自產生的危廢打包,放入防爆柜暫存,需要處置時在小程序上發起申請,由“綠島”上門接收。無錫市生態環境局固體廢物與化學品處處長羅小春介紹,無錫有近8400家產廢單位,其中年產廢量10噸以下的小微企業多達6800余家,它們的產廢量只占全市產廢總量的1%。量不大、分得散,危廢處置存在渠道不暢、貯存不規范等問題。福建塑料綠島模式設計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