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已建成和規劃建設的熱電聯產集中供熱范圍內,不得批準新建燃煤鍋爐,建設供熱調峰鍋爐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供暖用熱責任義務:熱用戶應當按照規定在每年供熱期前及時、足額向供熱經營企業交納熱費。逾期未交納熱費的,供熱經營企業應當向熱用戶進行催繳。供熱經營企業不得有下列行為:擅自轉讓、出租供熱經營項目;擅自變更供熱區域、供熱方式。擅自將運行的主要供熱設施變賣;擅自停業、歇業、棄管;擅自推遲供熱、提前停熱、中途停熱;擅自轉讓、移交、接管供熱設施、供熱區域;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新型熱泵利用空氣、水或地熱進行采暖和熱水制備。電采暖采暖系統
供暖系統的優缺點優點:維護方便:集中供暖的熱源設備統一集中,便于管理和維修。空間節省:不需要每個房間都安裝供暖設備,提高了空間利用率。安全性高:熱源設備由專業人員管理和維護,使用安全可靠。缺點:能源浪費:在輸送過程中會有一定的能量損失。溫度不均勻:由于建筑結構和房間位置的不同,可能導致室內溫度分布不均勻。供暖系統的發展趨勢隨著能源緊缺和環境保護意識的增強,供暖系統正朝著更加環保、節能、高效的方向發展。新型綠色采暖系統,如地源熱泵、太陽能熱水器等,逐漸得到應用和推廣。供暖系統的使用注意事項了解和掌握一般的供熱常識,便于及時、正確地處理可能出現的問題。供熱初期,系統需要反復排氣、調試,以達到較好運行狀態。不要遮蓋暖氣設施,以免影響供熱效果。不要取用暖氣中的水,以免對身體健康造成一定傷害。東北空氣源供暖改造熱泵不會產生任何排放物,運行方式非常環保。
區域劃分根據國家標準《民用建筑熱工設計規范》(GB50176-93),用累年冷月和熱月平均溫度作為主要指標,累年日平均溫度≤5℃和≥25℃的天數作為輔助指標,將劃分為嚴寒、寒冷、夏熱冬冷、夏熱冬暖和溫和五個地區。例如:2012年備受媒體關注的"要求集中供暖的南方地區"主要指夏熱冬冷地區。這一地區累年日平均溫度穩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數為60天至89天,以及累年日平均溫度穩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數不足60天,但累年日平均溫度穩定低于或等于8℃的日數大于或等于75天。其氣候特點是夏季酷熱,冬季濕冷,空氣濕度較大,當室外溫度5℃以下時,如沒有供暖設施,室內溫度低、舒適度差。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這些地區的建筑也逐步設置供暖設施,供暖方式主要以分散供暖為主。
重點工作(一)完善供熱價格形成機制城鎮供熱實行定價,并按照合理補償成本、合理確定、維護消費者利益的原則,完善供熱價格形成機制。建立熱價與燃料價格的聯動機制。各地區可根據本地區供熱的燃料特點,當煤炭等燃料價格在一年內變化達到或超過10%后,相應調整熱力生產的出廠和供售價格;有條件的地區,也可以通過財政補貼的辦法,解決煤炭價格上對供熱企業的影響,確保正常供熱。(二)逐步推進供熱商品化、貨幣化停止由房屋產權單位或職工所在單位統包的福利用熱制度,改為由居民采暖用戶直接向供熱企業交納采暖費,實行用熱商品化。同時,實行將采暖費補貼由"暗補"變"明補"。各地區在制定采暖費補貼政策時,應根據職工和離退休人員住房標準、收入水平、城鎮供熱平均價格、采暖期限、企業和財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總體補貼水平,統籌考慮各類人群的補貼標準和發放辦法。采暖補貼來源為原"暗補"時財政、單位用于職工的采暖費用。原則上各地區可用兩年左右的時間實現供熱商品化、貨幣化,具體由各地從實際出發自行確定。 北京地區空氣能熱泵供暖。
在供熱系統的建設中,調峰鍋爐的設立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確保其在安全、環保和效率方面均達到規定要求。關于供暖用熱的責任與義務,熱用戶有責任在每年的供熱期前,按時、全額地向供熱經營企業繳納熱費。對于逾期未繳納熱費的用戶,供熱經營企業有義務進行催繳,以確保供熱服務的持續運營。供熱經營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循以下規定,不得有以下行為:擅自轉讓或出租供熱經營項目,確保項目的穩定性和連續性。擅自變更供熱區域或供熱方式,避免對用戶造成不便和損失。擅自將主要供熱設施變賣,保證供熱系統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擅自停業、歇業或棄管,保障用戶持續享受供熱服務。擅自推遲供熱、提前停熱或中途停熱,確保用戶在規定時間內享受到穩定的供熱服務。擅自轉讓、移交或接管供熱設施、供熱區域,確保供熱服務的穩定性和連續性。此外,供熱經營企業還應遵守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確保供熱服務的合法性和規范性。工業余熱回收供暖系統可以將工廠排放的余熱回收利用,為居民和商業建筑提供供暖,實現資源的循環利用。青島醫院采暖哪種好
早的供暖設備與系統,有的至今還在被應用。電采暖采暖系統
14.供熱介質:在供熱系統中用以傳送熱能的中間媒介物質。15.高溫水:水溫超過100℃的熱水。16.供水:供給熱力站或熱用戶的熱水。17.回水:返回熱源或熱力站的熱水。18.補給水:由于水溫降低系統漏水和熱用戶用水需從外界補充的一部分水。19.設計供水溫度:設計工況下所選定的供水溫度。20.實際供水溫度:運行時的實際供水溫度。21.佳供水溫度:經技術經濟分析所確定的供水溫度佳值。22.設計供回水溫差:設計供水溫度與設計回水溫度之差。江省雞東電廠供熱管道安裝23.佳供回水溫差:經技術經濟分析所確定的設計條件下供水溫度與回水溫度之差的佳值。24.供水壓力:熱水供熱系統中供水管內的壓力。25.回水壓力:熱水供熱系統中回水管內的壓力。26.供熱系統:由熱源通過熱網向熱用戶供應熱能的系統總稱。27.熱電廠供熱系統:以熱電廠為主要熱源的供熱系統。28.熱水供熱系統:供熱介質為熱水的供熱系統。29.低溫水供熱系統:供熱介質為溫水的供熱系統。30.熱負荷:供熱系統的熱用戶(或用熱設備)在單位時間內所需供熱量。包括供暖(采暖)、通風、空調、生產工藝和熱水供應熱負荷等幾種。31.大熱負荷:在某條件下。電采暖采暖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