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今縣釋名》:“治東北有桂山,桂生其巔,”故名。春秋屬百越。秦置桂林郡,這是“桂林”名稱的最早起源,但郡治不在今天的桂林市。漢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設始安縣,隸屬荊州零陵郡。東漢時改屬始安侯國。三國時先屬蜀,后歸吳。甘露元年(265年)置始安郡、始安縣,郡縣治所都在今之桂林。隋唐時屬嶺南桂州總管府。唐武德四年(621年),李靖修城于獨秀峰南。貞觀八年(634年)改名臨桂縣,屬桂州始安郡。光化三年(900年)始,屬靜江節度。五代十國時先后屬楚和南漢的桂州。宋屬廣南西路桂州,后屬靜江府。元屬廣西行中書省靜江路。明清為桂林府。
1912年廢臨桂縣入桂林府。1913年6月廢桂林府,改為桂林縣,屬漓江道(1914年改桂林道),1927年直屬廣西省。1940年析桂林縣置桂林市,余境復置臨桂縣。1981年5月7日,國務院批準(國函[1981]44號)將原桂林地區的陽朔縣劃歸桂林市管轄(7月實施);同時靈川縣大圩公社的潛經、草坪2大隊和茯荔大隊的吳家、楊家2生產隊劃歸桂林市管轄。1983年10月8日,國務院批準(國函[1983]215號)將桂林地區的臨桂縣劃歸桂林市管轄。1990年2月3日,國務院批準撤銷恭城縣,設立恭城瑤族自治縣。
1996年12月2日,國務院批準:將桂林市郊區更名為雁山區,并對桂林市市轄區的行政區劃作相應調整。(1)擴大疊彩區的行政區域,將原郊區大河鄉、穿山鄉的清風村劃歸疊彩區管轄。區人民政府駐鳳北路。(2)擴大秀峰區的行政區域,將原郊區甲山鄉劃歸秀峰區管轄。區人民政府駐西鳳路。(3)擴大象山區的行政區域,將原郊區的二塘鄉、柘木鎮的同心、平山兩個村和穿山鄉的安新村劃歸象山區管轄。區人民政府駐銀錠路。(4)擴大七星區的行政區域,將原郊區的穿山鄉(不含清風、安新兩個村)、朝陽鄉劃歸七星區管轄。區人民政府駐馬坪街。(5)雁山區轄原郊區的雁山鎮、柘木鎮的(不含同心、平山兩個村)、大埠鄉、草坪回族鄉。區人民政府駐雁山鎮。12月26日,桂林市實行區劃調整,將郊區更名為雁山區。
1998年8月27日,國務院批準(國函[1998]73號):(1)桂林市和桂林地區合并,組建新的桂林市(地級)。市人民政府駐象山區榕湖南路。(2)新的桂林市轄原桂林市的臨桂縣、陽朔縣和秀峰區、疊彩區、象山區、七星區、雁山區以及原桂林地區的靈川縣、荔浦縣、永福縣、全州縣、興安縣、灌陽縣、資源縣、平樂縣、龍勝各族自治縣、恭城各族自治縣。9月8日,桂林市和桂林地區合并組建新的桂林市。【本站注:市府大院原大門開在象山區榕湖南路,后由于兩江四湖榕湖景區建設的原因,原大門封閉,改在五美路重開大門】
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桂林市總人口4614670人。其中:秀峰區125924人、疊彩區134401人、象山區249135人、七星區227278人、雁山區67833人、陽朔縣264640人、臨桂縣424182人、靈川縣318036人、全州縣652963人、興安縣353920人、永福縣235368人、灌陽縣231288人、龍勝各族自治縣160796人、資源縣156946人、平樂縣394575人、荔浦縣346169人、恭城瑤族自治縣271216人。
2013年1月18日,《國務院關于同意廣西壯族自治區調整桂林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復》(國函[2013]17號):一、同意撤銷臨桂縣,設立桂林市臨桂區,以原臨桂縣的行政區域為臨桂區的行政區域。臨桂區人民政府駐臨桂鎮興臨路1號。二、桂林市人民政府駐地由象山區五美路16號遷至臨桂區西城中路6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