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11日,瓦房店市人民政府《關于松樹鎮等18個鄉鎮和街道辦事處村級規模調整和村各變更的批復》(瓦政發[2004]28號):同意對松樹鎮等18個鄉鎮和街道辦事處村級規模進行調整和村名變更。具體如下:
一、松樹鎮 1、撤銷東半拉山、莊口和茶條房3個村,設立東半拉山村。新東半拉山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東半拉山、莊口和茶條房3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東半拉山村。 2、撤銷連屯、王溝和高店3個村,設立連屯村。新連屯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連屯、王溝和高店3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連屯村。
二、祝華街道 1、撤銷龍山、大王溝和三家3個村,設立三家村。新三家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龍山、大王溝和三家3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三家村。 2、撤銷莊子和八里兩個村,設立八里村。新八里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莊子和八里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八里村。
三、三臺鄉 1、撤銷山牙口、高力城和青山3個村,設立青山村。新青山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山牙口、高力城和青山3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青山村。 2、撤銷沙坨和紅旗兩個村,設立紅旗村。新紅旗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沙坨和紅旗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沙坨村。 3、撤銷東藍旗和河東兩個村,設立東藍旗村。新東藍旗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東藍旗和河東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東藍旗村。 4、撤銷桂林和太平兩個村,設立夾河心村。夾河心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桂林和太平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桂林村。 5、撤銷石磊、小房身和大房身3個村,設立石磊村。新石磊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石磊、小房身和大房身3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小房身村。 6、撤銷馬場和海島兩個村,設立海島村。新海島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馬場和海島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海島村。 7、撤銷石佛寺和王坎兩個村,設立娘娘宮村。娘娘宮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石佛寺和王坎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石佛寺村。
四、萬家嶺鎮 1、撤銷保衛和幸福兩個村,設立冒山村。冒山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保衛和幸福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幸福村。 2、撤銷李劉溝和聞屯兩個村,設立小寺廟村。小寺廟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李劉溝和聞屯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聞屯村。
五、謝屯鎮 1、撤銷周屯、獅石和花園3個村,設立花園村。新花園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周屯、獅石和花園3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花園村。 2、撤銷泉眼和董爐兩個村,設立泉眼村。新泉眼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泉眼和董爐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泉眼村。 3、撤銷沙山、靠山和靠海3個村,設立沙山村。新沙山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沙山、靠山、靠海3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沙山村。 4、撤銷魏屯、謝屯和河西3個村,設立謝屯村。新謝屯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魏屯、謝屯和河西3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謝屯村。 5、撤銷柳嘴和蓮花山兩個村,設立蓮花山村。新蓮花山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柳嘴和蓮花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蓮花山村。 6、撤銷前進和劉屯兩個村,設立前進村。新前進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前進和劉屯兩個村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前進村。
六、仙浴灣鎮 1、撤銷望海和杜家兩個村,設立仙浴灣村。仙浴灣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望海和杜家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望海村。 2、撤銷王前、寧溝和羊官堡3個村,設立寧家村。寧家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王前、寧溝、羊官堡3個村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寧溝村。 3、撤銷勝利和欽店兩個村,設立勝利村。新勝利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勝利和欽店兩個村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欽店村。 4、撤銷董家和大逄兩個村,設立雙山村。雙山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董家和大逄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大逄村。 5、撤銷楊街和藥王廟村,設立大河村。大河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楊街和藥王廟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藥王廟村。
七、楊家鄉 1、撤銷巴虎邊和前二十里堡兩個村,設立嵐崮河村。嵐崮河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巴虎邊和前二十里堡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巴虎邊村。 2、撤銷吳沙和姜沙兩個村,設立雙沙村。雙沙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吳沙和姜沙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吳沙村。 3、撤銷單家和姜粉房兩個村,設立二龍山村。二龍山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單家和姜粉房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姜粉房村。 4、撤銷姜口和高麗溝兩個村,設立老平頂村。老平頂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姜口和高麗溝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姜口村。
八、東崗鎮 1、撤銷前大地和后大地兩個村,設立前大地村,新前大地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前大地和后大地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前大地村。 2、撤銷東崗、紅巖河和林溝3個村,設立東崗村。新東崗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東崗、紅巖河和林溝3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東崗村。 3、撤銷李屯和溝口兩個村,設立溝口村。新溝口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李屯和溝口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溝口村。 4、撤銷西虎和梁屯兩個村,設立梁西村。梁西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西虎和梁屯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西虎村。 5、撤銷大嘴和黃泥洞兩個村,設立大嘴村。新大嘴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大嘴和黃泥洞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大嘴村。
九、駝山鄉 同意撤銷毛嵐和龍河兩個村,設立龍河村。新龍河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毛嵐和龍河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龍河村。
十、西楊鄉 1、撤銷西臺和柏屯兩個村,設立西柏村。西柏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西臺和柏屯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西臺村。 2、撤銷劉屯和尖山兩個村,設立周山村。周山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劉屯和尖山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劉屯村。
十一、得利寺鎮 同意撤銷龍口和盧屯兩個村,設立盧屯村。新盧屯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龍口和盧屯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盧屯村。
十二、閻店鄉 1、撤銷和平和田家兩個村,設立和平村。新和平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和平和田家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和平村。 2、撤銷高粉房、王屯和李山3個村,設立倪洼村。倪洼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高粉房、王屯和李山3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高粉房村。 3、撤銷程嵐和左家兩個村,設立左屯村。左屯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程嵐和左家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左家村。 4、撤銷東張、薛家和黃堡3個村,設立薛家村。新薛家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東張、薛家和黃堡3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薛家村。 5、撤銷宋家和盛堡兩個村,設立大東村。大東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宋家和盛堡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宋家村。 6、撤銷遲家和郭家兩個村,設立閻店村。閻店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遲家和郭家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民委員駐地在原遲家村。 7、撤銷楊店和東樓兩個村,設立楊店村。新楊店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楊店和東樓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楊店村。
十三、崗店街道辦事處 同意撤銷東吳和西林兩個村,設立東林村。東林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東吳和西林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西林村。
十四、復州灣鎮 1、撤銷裴屯和蔡屯兩個村,設立裴屯村。新裴屯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裴屯和蔡屯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裴屯村。 2、撤銷金城和橋西兩個村,設立金橋村。金橋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金城和橋西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金城村。 3、撤銷葦塘和毛溝兩個村,設立山河村。山河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葦塘和毛溝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葦塘村。
十五、李店鎮 1、撤銷董屯、劉爐和吳店3個村,設立吳店村。新吳店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董屯、劉爐和吳店3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吳店村。 2、撤銷三道房和大賈兩個村,設立三甲村。三甲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三道房和大賈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大賈村。 3、撤銷嵐崮和田家兩個村,設立崮田村。崮田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嵐崮和田家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嵐崮村。 4、撤銷肖爐和白水井兩個村,設立肖爐村。新肖爐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肖爐和白水井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肖爐村。 5、撤銷關家和前三十里堡兩個村,設立前關村。前關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關家和前三十里堡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前三十里堡村。 6、撤銷石灰窯和蔣莊兩個村,設立九龍村。九龍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石灰窯和蔣莊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石灰窯村。
十六、炮臺鎮 1、撤銷東亮和高家兩個村,設立高家村。新高家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東亮和高家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高家村。 2、撤銷趙家和崔屯兩個村,設立崔屯村。新崔屯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趙家和崔屯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趙家村。 3、撤銷李溝、干河和旱泡3個村,設立干河村。新干河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李溝、干河和旱泡3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干河村。 4、撤銷柏嵐、梁家和長嶺3個村,設立長嶺村。新長嶺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柏嵐、梁家和長嶺3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長嶺村。 5、撤銷林山和馬爐兩個村,設立馬爐村。新馬爐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林山和馬爐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馬爐村。 6、撤銷西南海和松木島兩個村,設立松木島村。新松木島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西南海和松木島兩個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松木島村。
十七、土城鄉 1、撤銷王崴和吳屯兩個村,設立王崴村。新王崴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王崴村和吳屯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王崴村。 2、撤銷北營和叢屯兩個村,設立北營村。新北營村的行政區域面積為原北營村和叢屯村的面積之和,村委會駐地在原北營村。
十八、長興島鎮八岔溝村更名為新港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