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為氐、羌、冉、諸部落地。秦朝以后各朝代分別設置縣、郡、州等,元置茂州、松州、潘州。明洪武年間改松,潘兩州為松潘衛。清改衛為松潘直隸廳,茂州仍置,增設理番、懋功二直隸廳。1913年改州、廳為縣,1935年置四川省第十六行政督察區。1950年設茂縣專區,屬川西行署區,專署駐茂縣,轄茂縣、汶川、理縣、懋功、靖化、松潘等6個縣。1952年茂縣專區屬四川省領導。
1953年1月1日,撤銷茂縣專區,改設四川省藏族自治區;原懋功縣改稱小金縣(駐美興鎮),原靖化縣改稱大金縣;由松潘縣部分地區設置南坪縣(駐南坪);理縣駐地遷雜谷腦;原阿壩地區改設阿壩縣(駐中阿壩),原黑水地區改設蘆花縣(駐蘆花),原若爾蓋地區改設若爾蓋縣(駐納摩寺);大金縣的綽斯甲地區建立縣級行政委員會(駐周傘);將卓克基、松崗、黨壩、梭磨四土司分別建立相當于區的政權機構,并在四土的中心地區馬爾康暫設相當于縣級的行政機構——四川省藏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事處;四川省藏族自治區轄10個縣、1個縣級行政委員會、1個縣級辦事處。1954年,蘆花縣改名黑水縣,若爾蓋縣由納摩寺遷駐達扎寺。
1955年,四川省藏族自治區改為阿壩藏族自治州,自治州人民委員會駐刷經寺。1956年,原四川省藏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事處(四土)改設為馬爾康縣;綽斯甲行政委員會改為綽斯甲縣,駐地遷觀音橋;阿壩藏族自治州轄12個縣。1958年,阿壩藏族自治州駐地由刷經寺遷馬爾康縣城;由壤塘行政委員會設立壤塘縣(駐南木達);撤銷茂縣、汶川2縣;同年7月7日,由原茂縣、汶川2縣全部轄區和理縣部分地區合并設立茂汶羌族自治縣(駐威州鎮),理縣遷駐刷經寺;阿壩藏族自治州轄11個縣、1個自治縣。
1959年,壤塘縣遷駐壤塘;理縣遷駐哈拉瑪。1960年,撤銷理縣,以原理縣和阿壩縣的部分地區設立紅原縣(駐哈拉瑪),原理縣的其余地區并入茂汶羌族自治縣和馬爾康縣;撤銷南坪縣,并入松潘縣;大金縣改名為金川縣;撤銷綽斯甲縣,并入金川、壤塘2縣;阿壩藏族自治州轄9個縣、1個自治縣。1963年,恢復南坪縣(駐南坪)、汶川縣(駐威州鎮)、理縣(駐雜谷腦);茂汶羌族自治縣由威州鎮遷駐鳳儀鎮;阿壩藏族自治州轄12個縣、1個自治縣。
1987年7月24日,國務院批準同意:阿壩藏族自治州更名為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撤銷茂汶羌族自治縣,恢復茂縣。1996年,阿壩州面積8.3萬平方千米,人口約79萬人,其中藏族占51%,漢族占28.9%,羌族占17%。轄馬爾康、汶川、理縣、茂縣、松潘、南坪、黑水、金川、小金、阿壩、若爾蓋、紅原、壤塘13個縣。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常住總人口847468人。其中:汶川縣111935人、理縣43668人、茂縣103570人、松潘縣69079人、九寨溝縣62157人、金川縣69098人、小金縣76709人、黑水縣57000人、馬爾康縣55046人、壤塘縣33550人、阿壩縣62312人、若爾蓋縣65413人、紅原縣37931人。 lanweixing@163.com
2004年,阿壩州共有31個鎮、195個鄉(其中2個民族鄉)。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常住總人口898708人,其中:汶川縣100771人,理縣46556人,茂縣104829人,松潘縣72309人,九寨溝縣81394人,金川縣65976人,小金縣77731人,黑水縣60704人,馬爾康縣58437人,壤塘縣39173人,阿壩縣72391人,若爾蓋縣74619人,紅原縣438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