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設市。“喀什”系“喀什噶爾”的簡稱。“喀什”系突厥語“玉石”之意,“噶爾“系古伊朗語“石”或“山”之意,即“玉石”或“玉山”之意。另據《西域同文志》:系回語,“喀什謂石色。噶爾,謂磚房。其地富遮多磚房,故名”。據語言學方面的考證,認為是古和田塞語,意為“玉石之城”。
漢為疏勒國地,隸西域都護府。兩漢書、《魏書》、《隋書》、新、舊唐書、《宋史》均作疏勒國。唐上元二年(675年)設疏勒都督府。宋為喀喇汗王朝的陪都。元代稱乞思合兒、可失哈耳、可失哈里、乞失哈里等。《明史》作哈實哈兒,為東察合臺汗國重鎮。清代稱喀什噶爾。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設喀什噶爾參贊大臣駐此。清光緒九年(1883年)設喀公地點噶爾道。1929年改稱喀什行政區,1943年改為喀什督察專區。新中國成立后先后設喀什專區、南疆行政區、喀什地區等。歷為官衙、公署所在地。1952年從疏附縣析置喀什市。1956年后隸屬喀什專區、喀什地區。
1982年11月6日,喀什行署決定,將喀什市浩罕、伯什克然木、阿瓦提、英吾斯坦4個公社及河內林場劃歸疏附縣。
1997年,喀什市轄4個街道、3個鄉:恰薩街道、庫木代爾瓦扎街道、亞瓦格街道、吾斯塘博依街道、夏馬勒巴格鄉、乃則爾巴格鄉、多來特巴格鄉。
1998年3月1日,經自治區政府批準,將疏附縣浩罕鄉、伯什克然木鄉5個村、阿瓦提鄉2個村、帕哈太克里鄉1個村、疏勒縣城關鎮1個村的3個村民小組劃歸喀什市管轄。
1999年末,喀什市總面積198.14平方千米,其中建城區面積18.52平方千米?側丝31.89萬人,其中少數民族26.19萬人,農業人口9.6萬人。轄4個鄉,4個街道:恰薩街道、庫木代爾瓦扎街道、亞瓦格街道、吾斯塘博依街道、夏馬勒巴格鄉、乃則爾巴格鄉、多來特巴格鄉、浩罕鄉。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喀什市常住總人口340640人,其中:恰薩街道68929人、亞瓦格街道24448人、吾斯塘博依街道45426人、庫木代瓦扎街道50463人、乃則爾巴格鄉46196人、夏馬勒巴格鄉39601人、多來提巴格鄉38196人、浩罕鄉27381人。
2004年8月2日,經自治區政府批準,將疏附縣的色滿鄉、荒地鄉劃歸喀什市管轄。調整后,喀什市東西部與疏附縣接壤,北倚古瑪塔格山與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阿圖什市毗鄰,南面與疏勒縣隔克孜勒蘇河遙相對望?偯娣e294.21平方千米,總人口351874人。轄4街道、6個鄉:多來特巴格鄉、乃則爾巴格鄉、夏馬勒巴格鄉、浩罕鄉、色滿鄉、荒地鄉。市政府駐人民東路。
2005年2月24日,經自治區政府批準,將疏附縣的帕哈太克里鄉、伯什克然木鄉劃歸喀什市管轄。調整后,全市轄4個街道、8個鄉:恰薩街道、亞瓦格街道、吾斯塘博依街道、庫木代爾瓦扎街道、乃則爾巴格鄉、夏馬勒巴格鄉、多來特巴格鄉、浩罕鄉、色滿鄉、荒地鄉、帕哈太克里鄉、伯什克然木鄉。
2009年,撤銷乃則爾巴格鄉、夏馬勒巴格鄉,設立乃則爾巴格鎮、夏馬勒巴格鎮。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喀什市常住總人口506640人,其中:恰薩街道88540人,亞瓦格街道26617人,吾斯塘博依街道50580人,庫木德爾瓦扎街50861人,乃則爾巴格鎮61096人,夏馬勒巴格鎮59769人,多來特巴格鄉56003人,浩罕鄉33476人,色滿鄉18851人,荒地鄉11209人,帕哈太克里鄉13622人,伯什克然木鄉36016人。
2013年3月,自治區政府(新政函[2013]35號)同意將疏附縣阿瓦提鄉劃歸喀什市管轄。2013年,自治區政府(新政函[2013]207號)批準同意將疏附縣英吾斯坦鄉劃歸喀什市管轄(11月20日正式實施)。阿瓦提鄉面積87.2平方千米,人口3.42萬人;英吾斯坦鄉面積109.16平方千米,人口3.98萬人。
2014年10月21日,自治區政府(新政函[2014]194號)同意將疏附縣阿克喀什鄉劃歸喀什市管轄。阿克喀什鄉面積約266平方千米,人口1萬余人。至此,全市轄4個街道、2個鎮、9個鄉:恰薩街道、亞瓦格街道、吾斯塘博依街道、庫木代爾瓦扎街道、乃則爾巴格鎮、夏馬勒巴格鎮、多來特巴格鄉、浩罕鄉、色滿鄉、荒地鄉、帕哈太克里鄉、伯什克然木鄉、阿瓦提鄉、英吾斯坦鄉、阿克喀什鄉。
2015年4月3日,自治區政府批復同意設立西域大道街道(新政函[2015]87號)、東湖街道(新政函[2015]88號)。調整后,全市轄6個街道、2個鎮、9個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