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治所地十堰命名。今城區于清朝因人們在百二河和犟河攔河筑壩十處以便灌溉,由此得名十堰。市域在商、周時屬絞、庸等國;戰國時屬楚國;秦漢時屬漢中郡長利縣;東漢、魏時屬錫縣;唐、宋時屬武當郡鄖鄉縣;元代始設鄖縣。明成化十二年(1476年)置鄖陽府,轄鄖縣、房縣、竹山、上津、鄖西、竹溪六縣。弘治十一年(1498年)析房縣潭頭置保康縣,共轄七縣。清順治十六年(1659年)省上津入鄖西。1914年屬襄陽道。1932年設第十一行政督察區,轄鄖縣、房縣、竹山、上津、鄖西、竹溪六縣。1936年改設第八行政督察區。
1949年設兩鄖專區,屬陜西省,轄鄖陽、均縣、房縣、竹山、竹溪、鄖西等6縣,專署駐鄖陽縣。1950年4月劃回湖北省,改稱鄖陽專區,鄖陽縣改為鄖縣,專署駐鄖縣。1952年撤銷鄖陽專區,原鄖陽專區所屬各縣并入襄陽專區。1965年復設鄖陽專區,專署駐鄖縣,襄陽專區所屬鄖縣、均縣(駐丹江鎮)、房縣、竹山、竹溪、鄖西6縣劃入鄖陽專區。1967年,國家為建設第二汽車制造廠(現東風汽車公司),劃鄖縣的十堰、黃龍兩個區和土門公社(?,茶店區的茅坪公社?)成立十堰辦事處,隸屬鄖陽地區。
1969年12月析鄖縣十堰、黃龍二區置縣級十堰市。1970年改稱鄖陽地區,轄六縣一市,地區駐十堰市。1973年十堰市改為省轄市。1976年神農架林區劃入。1983年神農架林區改由省直轄,撤銷均縣改置丹江口市(縣級,8月19日國務院批準)。1984年,設立十堰市茅箭區、張灣區。1994年9月29日,國務院批準(國函[1994]98號)撤銷鄖陽地區,與十堰市實行地、市合并,將原鄖陽地區的鄖縣、竹山縣、房縣、鄖西縣、竹溪縣劃歸十堰市管轄,原鄖陽地區的丹江口市由湖北省直轄。
1996年,十堰市面積23661平方千米,人口338.1萬。市政府駐十堰。轄張灣、茅箭2區和鄖縣、竹山縣、房縣、鄖西縣、竹溪5縣,代管丹江口1個縣級市。
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十堰市總人口34159121人。其中:茅箭區267855人,張灣區321969人,鄖縣584315人,鄖西縣492015人,竹山縣438787人,竹溪縣338534人,房縣471311人,丹江口市501126人。
2004年末,全市總面積23301平方千米,總人口3332445人。轄2個市轄區、5個縣,代管1個縣級市。共有12個街道、62個鎮、43個鄉,207居委會、1765個村委會。2005年末,共有13個街道、61個鎮、43個鄉。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十堰市常住總人口3340841人,其中:茅箭區399449人,張灣區368471人,鄖縣558355人,鄖西縣447482人,竹山縣417079人,竹溪縣315259人,房縣390991人,丹江口市443755人。
2014年,撤銷鄖縣,設立十堰市鄖陽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