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石龍區境區大部分(除軍營行政村,以下簡稱境區),歷史上長期屬汝州管轄,有些時期歸寶豐縣管轄。秦朝屬三川郡梁縣。漢、晉屬梁縣,歸河南郡。南北朝時,梁縣先后改為汝原縣、治城縣。隋大業二年(606年)改治城縣為承休縣,歸汝州。唐貞觀初改承休縣為梁縣。宋、金、元時期,境區仍歸梁縣。
明成化十一年(1475年),境區由汝州劃出歸寶豐縣,屬永寧鄉。清中期,境區又歸汝州,屬丁屯里。民國二十四年十二月,政府進行插花地劃分,境區隨大營鎮劃歸寶豐縣商酒務區(第三區)。1947年10月,境區劃入魯山縣瓦屋區。1947年10月29日,境區解放,屬寶豐縣第二區。1957年撤區并鄉,境區屬大營中心鄉。1958年屬上游公社。1959年屬大營公社。
1960年1月7日,國務院第93次會議決定,撤銷寶豐縣建制,境區劃歸平頂山市。1960年5月31日,市人委第16次擴大會議決定撤銷大營公社,境區屬韓莊礦區城市人民公社。1961年10月5日,國務院第113次會議通過恢復寶豐縣建制,境區復歸寶豐縣,屬西大營區。1961年12月28日,經省人民委員會批準,將寶豐縣的韓莊、南顧莊兩個公社所轄12個大隊劃歸平頂山市管轄。
1971年5月,境區成立西區,歸屬平頂山市管轄。 1973年3月,撤銷西區,“五七”公社歸平頂山市郊區管轄,境區4個街道合并為韓梁街道,歸平頂山市新華區管轄。1977年恢復西區建制。1979年4月再次撤銷西區,“五七”公社仍歸郊區,韓梁街道仍歸新華區。1982年12月西區建制重新恢復。
1997年12月18日,國務院批復(國函[1997]111號)設立平頂山市石龍區。石龍區因境內石龍河而得名,轄原西區地域,下設南顧莊鄉和梁洼、高莊2個街道,區政府駐人民路。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石龍區總人口53499人,其中:高莊街道10964人、龍興街道12906人、南顧莊鄉29629人。
2005年,石龍區鄉鎮區劃調整:撤銷南顧莊鄉,設立相應街道。2005年末,石龍區轄4個街道:高莊街道、龍興街道、人民路街道(新增)、龍河街道(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