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縣,以境內勃利河(今西北楞河)得名。勃利,滿語,“幸福、吉利”之意。清代屬三姓副都統管轄。1909年6月2日(清宣統元年四月十五日),吉林巡撫等奏準,擬于依蘭府東境增設勃利縣,列為“暫行緩設”之列。中華民國成立后,經過現場調查和履行呈請程序,1917年5月10日批準,設置勃利縣。設治委員于同年9月16日啟用關防,縣址設于大四站,定為三等縣,隸屬依蘭道。后因縣城遭匪患,1919年秋遷至大碾子河鎮老街基。1929年2月,廢除道制,由吉林省直轄。東北淪陷后,初隸吉林省,1934年12月劃歸三江省管轄。1939年6月,將南境之林口村、古城鎮、龍爪村和青山村劃出,設置林口縣。1943年10月,劃歸東滿總省管轄。
1945年“九三”抗日戰爭勝利后,劃歸合江省管轄。1947年2月,合江省委省政府決定,將依蘭縣東南部雙河地區劃出,設置雙河縣,縣政府駐雙河鎮,隸屬合江省管轄。1948年5月,撤銷雙河縣,并入勃利縣。1949年5月,撤銷合江省,改隸松江省。1954年8月,松、黑兩省合并,劃歸合江專區管轄。1957年1月22日,省人民委員會通知,將原雞西縣的興農、平安河和哈達砬子3個鄉劃歸勃利縣管轄。1965年1月1日,將興農公社劃歸雞東縣管轄。同年2月2日,國務院批準,將七臺河鎮劃出,設立七臺河特區。隸屬合江專區。1966年2月,將密山縣境內國營興北農場劃歸勃利縣管轄。同年9月,將茄子河、中心河兩個公社劃歸七臺河特區管轄。1983年10月,將勃利縣劃歸七臺河市領導。
1992年末,勃利縣位于黑龍江省東部,完達山脈西麓。北臨樺南縣,東接寶清縣、七臺河市,南部和西部與雞東縣、林口縣接壤,西北與依蘭縣毗鄰。全縣總面積4455平方千米。總人口36.3萬人,其中非農業人口9.55萬人,占26.3%;滿、朝鮮、蒙古、錫伯族等少數民族人口占全縣總人口的8.9%。轄14個鄉鎮。縣政府駐地勃利鎮。(以上摘自《黑龍江省志·地名錄》,有改動)
1996年,勃利縣面積4455平方千米,人口35.7萬人。轄5個鎮、9個鄉:勃利鎮、倭肯鎮、雙河鎮、小五站鎮、大四站鎮、鎮郊鄉、長興鄉、青山鄉、羅泉鄉、搶墾鄉、杏樹鄉、吉興鄉、永順鄉、恒太鄉。縣政府駐勃利鎮。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勃利縣總人口320736人,其中:勃利鎮92100人,小五站鎮20598人,大四站鎮23717人,雙河鎮19767人,倭肯鎮15527人,鎮郊鄉18180人,長興鄉10109人,羅泉鄉8561人,搶墾鄉11528人,杏樹鄉15749人,吉興鄉12571人,恒太鄉11192人,永順鄉9417人,青山鄉17305人,北興農場22466人,種畜場11949人。
2009年12月11日,《黑龍江省民政廳關于調整七臺河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復》(黑民區[2009]127號)同意將勃利縣長興鄉劃歸七臺河市新興區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