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置蒼梧縣。唐省蒼字,置梧州,因蒼梧山得名。1927年設市。1943年廢市為蒼梧縣,1949年又置市。1983年10月8日,國務院批準(國函215號)將梧州地區的蒼梧縣劃歸梧州市管轄。
1997年2月27日,《國務院關于同意廣西壯族自治區調整梧州地區和梧州市行政區劃的批復》(國函[1997]12號)同意對梧州地區和梧州市的行政區劃作如下調整::一、撤銷賀縣,設立賀州市(縣級),以原賀縣的行政區域為賀州市的行政區域。二、將梧州地區行署駐地由梧州市市區遷至賀州市八步鎮,梧州地區更名為賀州地區。賀州地區轄原梧州地區的富川、鐘山、昭平3個縣(自治縣)和賀州市。三、梧州市轄萬秀、蝶山、郊區3個區,轄蒼梧縣和原梧州地區的藤縣、蒙山縣,代管原梧州地區的岑溪市(縣級)。(全市總面積12588平方千米,總人口約273萬人。市政府駐蝶山區)
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梧州市總人口2796087人。其中:萬秀區113969人、蝶山區186594人、市郊區80480人、蒼梧縣646855人、藤縣848648人、蒙山縣187918人、岑溪市731623人。
2003年1月2日,《國務院關于同意廣西壯族自治區調整梧州市市轄區和蒼梧縣行政區劃的批復》(國函[2003]1號):一、同意撤銷梧州市郊區,設立梧州市長洲區。長洲區轄原郊區長洲鎮及龍湖鎮的新興、龍新、平浪3個村,同時將蝶山區的新興二路居委會、龍山里居委會、西堤三路第一居委會、西堤三路第二居委會以及蒼梧縣倒水鎮劃歸長洲區管轄。長洲區人民政府駐新興二路。二、同意將蒼梧縣旺甫鎮和原郊區城東鎮劃歸萬秀區管轄。萬秀區人民政府駐阜民路。三、同意將萬秀區塘源居委會、原郊區龍湖鎮的高旺、新民、旺步、塘源4個村和蒼梧縣夏郢鎮劃歸蝶山區管轄。蝶山區人民政府駐角嘴后路。【注:原郊區龍湖鎮新民村的第1、第2組劃歸萬秀區城東鎮管轄】
2013年,《國務院關于同意廣西壯族自治區調整梧州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復》(國函[2013]25號):一、同意撤銷梧州市蝶山區、萬秀區,設立新的梧州市萬秀區。以原蝶山區、萬秀區(不含旺甫鎮)的行政區域為新的萬秀區的行政區域。萬秀區人民政府駐城南街道阜民路18號。二、設立梧州市龍圩區。以蒼梧縣的龍圩鎮、新地鎮、廣平鎮、大坡鎮的行政區域為龍圩區的行政區域。龍圩區人民政府駐龍圩鎮政賢路18號。三、將原萬秀區的旺甫鎮劃歸蒼梧縣管轄。蒼梧縣轄石橋鎮、嶺腳鎮、京南鎮、獅寨鎮、六堡鎮、木雙鎮、梨埠鎮、沙頭鎮、旺甫鎮。蒼梧縣人民政府駐地由龍圩鎮政賢路18號遷至石橋鎮東安街1號。